江苏华西服饰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3900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无锡- | 发布日期: | 2025年8月1日 |
| 标的名称 | 江苏华西服饰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3900万元出资额)转让 | ||
| 标的编号 | N0101GQ250004-5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8-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8-07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苏华西服饰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商贸公寓47号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朱春燕 | ||||||||||||||||||||||||||||||||||||||||||||||
| 成立时间 | 2006/06/01 | 注册资本 | 3900万元整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20281788858044U | 所属行业 | 机织服装制造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家具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羽毛(绒)及制品制造;羽毛(绒)及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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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人数 | 18人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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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议 | 股东决定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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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571.90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2-31 | ||||||||||||||||||||||||||||||||||||||||||||||||
| 评估机构 | 无锡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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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华西村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20281561833416U | ||||||||||||||||||||||||||||||||||||||||||||||||
| 注册地(住所) | 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民族路18号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决定 | ||||||||||||||||||||||||||||||||||||||||||||||||
| 转让方承诺 | --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江苏华西村纺织服装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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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是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3.无锡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锡友信评报字(2025)第035号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如下:(一)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委托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等假设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下的价值。(二)本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三)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结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四)本次评估时,未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亦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的价值影响,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五)本资产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基础文件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责任;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六)评估基准日江苏华西服饰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已由江阴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诚信审专(2025)2026号”专项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是本次评估的重要依据。江苏华西服饰有限公司账面资产(负债)状况的真实性、完整性由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负责,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七)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对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代表对本次委估资产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我们提请资产报告使用人关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的有关产权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八)本次评估时,我们只对委估的实物资产进行了一般性的检查,受客观条件所限,未对其进行专项技术检测,对其内部有可能存在的隐含缺陷或非正常使用造成的超常腐蚀/损伤或其他一些较大的隐性故障并未予以考虑;被评估单位也未声明其有已知的瑕疵,只能根据被评估单位介绍及现场勘查进行合理确认,根据常规进行估算。(九)本次评估时,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未提供江苏华西服饰有限公司资产或股权的抵押、担保或诉讼等事项情况,我们对于被评估单位资产或股权等是否涉及到上述事项的可能性不做任何保证。同时,我们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抵押、质押、担保及诉讼等事项情况对评估结论的价值影响,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十)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中我们未考虑评估增减值等事项对税收的影响。对有关涉税事项,最终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4.江阴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诚信审专(2025)2026号审计报告中: 三、企业概况“......2024年6月6日,贵公司刊登分立公告,根据江苏华西服饰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4000万元)拟派生分立为江阴市荣谦贸易有限公司和江苏华西服饰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其中,存续公司江苏华西服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900万元,分立新设公司江阴市荣谦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分立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新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次审计的范围为分立后的江苏华西服饰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华西服饰有限公司(新)”)。”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受条件限制,本次审计未对存货逐一盘点,以贵公司提供的明细清单列示。 (2) 2024年11月30日分立时属于江阴市荣谦贸易有限公司的货币资金1,824,552.98元由江苏华西服饰有限公司(新)借用。5.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6.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7.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8.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9.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10.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1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12.备查文件:(1)2024年审计报告(诚信审专(2025)2026号);(2)资产评估报告(锡友信评报字(2025)第035号);(3)法律意见书;(4)标的企业2025年6月财务报表;(5)标的企业公司章程;(6)职工安置情况说明;(7)债权债务处置情况说明;(8)《关于江苏华西村纺织服装有限公司转让江苏华西服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实施方案》。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产交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10887233.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项(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标的交割 |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服务费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产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转让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产交所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因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7日17:00(节假日除外);2.资料查阅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1303室。 | |||
| 交易方式 | 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产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8-01 09:00:00至2025-08-07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5年8月7日17:00前向产交所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产交所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向产交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 (3)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 (5)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6)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7)产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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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20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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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1.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2.受让方须在产交所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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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杨女士 沈女士 |
| 咨询电话 | 13775080006 18112880095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25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 |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 其 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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