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处理决定公告送达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南湖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7月28日 |
黄安素:
因你通过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我中心根据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技评〔2024〕16号)第八条第(二)项之规定,于2025年7月11作出南职鉴纪决字〔2025〕2号违纪违规处理决定,并于同日向你报名时预留的户籍地址邮寄了该决定副本,该邮件于7月17日被退回。工作人员联系你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但无人接听,后短信通知你可自收到短信之日起五个工作内至我中心领取该决定副本。因你逾期未领取,且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情形符合《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送达该决定。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十日视为送达。你也可在上述期限内,至嘉兴市南湖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区行政中心A1303室,联系电话:0573-83688333)领取该文书副本。
嘉兴市南湖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5年7月28日
正文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