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丹阳市河阳镇312国道与025乡道交叉口的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10幢有证建筑(合计8本房产证)、5幢无证建筑的财产性权益、地上附着物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镇江- | 发布日期: | 2025年7月9日 |
资产处置法院: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11日10时至2025年8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1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丹阳市河阳镇312国道与025乡道交叉口的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10幢有证建筑(合计8本房产证)、5幢无证建筑的财产性权益、地上附着物。
拍卖标的总体情况: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28794.9㎡,10幢有证建筑面积合计33206.5㎡,5幢无证建筑面积合计349.88㎡,树木及树木及苗木共44棵。具体情况如下:
(一)丹国用(2003)第01923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1幢有证建筑。
1.丹国用(2003)第01923号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为1749.4㎡,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使用期限自2003年3月26日起至2043年3月25日止。
2.该宗土地上共有1幢有证建筑【房产证号:丹房权证河阳字第08000455号】,建筑面积为5174.22㎡(上述有证建筑具体坐落详见本次拍卖附图1绿色阴影部分建筑),该幢建筑超出用地红线,占用部分集体土地,该集体土地由镇南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人的权利。
(二)丹国用(2004)第00683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3幢有证建筑。
1.丹国用(2004)第00683号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为10722.9㎡,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为50年,使用期限自2003年11月27日起至2053年11月26日止。
2.该宗土地上共有3幢有证建筑【房产证号:丹房权证司徒字第27002705号】,建筑面积合计为16271.97㎡(上述有证建筑具体坐落详见本次拍卖附图1蓝色阴影部分建筑),其中1#面积为2878.95㎡,2#面积为8702.27㎡,3#面积为4690.75㎡。(其中1#、3#有证建筑超出用地红线,占用部分集体土地,该集体土地由镇南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
(三)丹国用(2004)第00684号土地使用权、6幢有证建筑及5幢无证建筑。
1.丹国用(2004)第00684号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为16322㎡,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为50年,使用期限自2003年12月28日起至2053年12月27日止。
2.该宗土地上共有6幢有证建筑【房产证号:丹房权证河阳字第08000456号、08000457号、08000458号、08000459号、08000460号、08000461号】(上述有证建筑具体坐落详见本次拍卖附图1红色阴影部分建筑),建筑面积合计为11760.31㎡,其中1#面积为1858.82㎡,2#面积为1838.75㎡,3#面积为2471.45㎡,4#面积为1785.77㎡,5#面积为1899.10㎡,6#面积为1906.42㎡。
3.该宗土地上共有5幢无证建筑(上述有无证建筑具体坐落详见本次拍卖附图1空心阴影部分建筑),面积合计349.88㎡,其中1#面积为55.16㎡,2#面积为41.65㎡,3#面积为120.99㎡,4#面积为112.28㎡,5#面积为19.80㎡。
(四)本次拍卖包括绿化树木及苗木。绿化树木及苗木合计44棵,评估价合计人民币125857元。
本次拍卖所列的全部资产,定向询价价格合计为35902323元。本次拍卖系对上述财产的整体拍卖,起拍价为25131626.10元,保证金2510000元,加价幅度125000元。
本次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土地面积(㎡) | 土地评估(元)价 | 对应房产证号 | 房屋 | 房屋面积(㎡)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房屋评估价(元) |
1 | 丹国用(2003)第01923号 | 1749.4 | 3043956 | 丹房权证河阳字第08000455号 | 1# | 5174.22 | 混合结构 | 商业 | 3386527 |
2 | 丹国用(2004)第00683号 | 10722.9 | 4021088 | 丹房权证司徒字第27002705号 | 1# | 2878.95 |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 办公 | 1995112 |
2# | 8702.27 |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 厂房 | 6442726 | |||||
3# | 4690.75 |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 住宅 | 3070096 | |||||
序号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土地面积(㎡) | 土地评估(元)价 | 对应房产证号 | 房屋 | 房屋面积(㎡)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房屋评估价(元) |
3 | 丹国用(2004)第00684号 | 16322.6 | 6120975 | 丹房权证河阳字第08000456号、08000457号、08000458号、08000459号、08000460号、08000461号 | 1# | 1858.82 | 混合结构 | 办公 | 1216598 |
2# | 1838.75 | 混合结构 | 办公 | 1203462 | |||||
3# | 2471.45 | 混合结构 | 办公 | 1617564 | |||||
4# | 1785.77 | 混合结构 | 厂房 | 1100034 | |||||
5# | 1899.10 | 混合结构 | 厂房 | 1169846 | |||||
6# | 1906.42 | 混合结构 | 厂房 | 1174355 | |||||
无证房产 | 1# | 55.16 | 混合结构 | 33758 | |||||
2# | 41.65 | 混合结构 | 25490 | ||||||
3# | 120.99 | 混合结构 | 74046 | ||||||
4# | 112.28 | 混合结构 | 68715 | ||||||
5# | 19.80 | 混合结构 | 12118 | ||||||
4 | 树木及苗木 | 数目合计44棵 | 评估价为人民币125857元 |
二、拍卖时间:2025年8月11日10时至2025年8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三、咨询、展示时间:自上拍之日起至2025年8月7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本院将于2025年8月7日3时至4时组织集中看样,有意者可联系本院集中看样,看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配合法院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因本次拍卖标的物价值较大,建议意向竞买人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5年8月7日16时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申报期限: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8月7日16时之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现状披露
(一)对于无证建筑物、构筑物,本次拍卖仅拍卖其财产性权益,不确认所有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权利现状取得财产,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通过本次拍卖取得的权益不能对抗将来可能存在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进行现场查看,认真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确定拍品的状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应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建议竞买人仔细查看本次拍卖所附的测绘、评估等相关资料并参与本院组织的集中现场看样。
(三)本次拍卖的【丹国用(2003)第01923号】土地上1#有证房屋、【丹国用(2004)第00683号】土地上1#、3#有证房屋超出用地红线范围,占用部分集体土地,该集体土地由镇南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后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相关权利人、有关部门自行协商用地事宜。另该土地使用权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时,产权证书会被标注“有证房屋部分超出批准用地范围”,相关瑕疵所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在参与竞拍时谨慎考虑。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东南侧的集体土地及池塘使用权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买受人后续如需使用该集体土地及池塘,请与土地权利人自行协商。
八、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用水、用电等手续。
买受人在竞拍前,应对标的物所在地产业政策进行相应了解,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因本次拍卖标的闲置时间较长,内部设备部分已拆除,意向竞买人应参与本院组织的集中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集中看样时间及地点详见本公告第三项“咨询、展示时间”。
九、标的物的交付、过户和税费负担有关事项
1.买受人应在收到成交裁定后的10日内积极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办理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出卖人应缴纳的税费。待过户完毕后,买受人可持替出卖人垫付税费凭证至法院领取该费用。如无正当理由且经法院催告后15日内仍怠于办理过户手续,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关于拍卖后可能存在的费用承担问题,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本次拍卖财产中树木及苗木随不动产一并交付。因树木及苗木数量较多,可能会有误差,交付时法院将不再对树木及苗木进行逐一清点、状况检查、品质鉴定,而采取整体转移占有的方式对树木及苗木进行整体交付,买受人接收不动产后不得再对树木及苗木提出数量、品质、规格等瑕疵责任赔偿要求。
十一、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算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8月2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36100137603026)。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的账户。买受人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除法院同意延期缴纳的,将视为悔拍,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弥补,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二、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三、支付限额问题: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品状况介绍等资料。
咨询电话:0511-85319198鲁法官
监督电话:0511-85319215
联系地址:镇江市解放路21号,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七月四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