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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路北侧地块租赁招租公告招租公告

所在地区: 江苏-常州- 发布日期: 2025年6月4日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名称 梧桐路北侧地块租赁招租公告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 FCZZ2025060402221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6-04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6-18 10: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项目终止。
标的概况
标的
房产坐落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玉龙路西侧、梧桐路北侧
基本属性 房产类型 其他 所在层数
租赁面积(m2) 12140.00 租赁期限 8年
装修期限
房屋现状 出租情况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它情况
承租押金(元) 3个月租金
挂牌价格 265000.00元/1套
数量 1套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

租金支付方式:详见协议租金递增方式:首年租金为成交价的58.4%,次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基础上增加3%,后面每两年增加3%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且有效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拥有运营充(换)电站资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经营电力汽车充换电服务等相关内容);2.意向承租方资产运营良好,不得有当前逾期及呆账、止付、冻结等恶意逾期情况,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3.参加招租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存在未决案件;4.意向方需有过类似成功项目经验并提供佐证材料;5.意向承租方需先将场地运营方案提交出租方审核后方可报名;

标的交割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去缴纳承租期内租赁费用,并在收到出租方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至出租方处签署《停车场合作协议》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平台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平台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平台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平台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出租方已承诺在《停车场合作协议》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场地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场地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场地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交易 指南 竞价提示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15251936339 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玉龙路西侧、梧桐路北侧
竞价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18 10:00:00
报名手续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金充值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时通过平台绑定的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金额(元) 26500.00 2.时间 2025-06-18 10:00:00前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成交后承租方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租方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竞价阶梯(元) 2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06-04 10:00:00至2025-06-18 15: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
服务费 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常州阳光交易市场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最低收取100.00元)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附件下载
特别告知 1.此次公开招租意向方须先向出租方联系并实地查看现场后再确定参与招租,标的状况以现状实际情况为准,招租区域为梧桐路北侧地块(位于玉龙路西侧、梧桐路北侧),具体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2.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电费欠费均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由承租方承担停车场的场站电费,电费委托出租方代收代缴,承租方每月在电费基础上增加5%支付给出租方。3.承租方需承担场地所有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建设、前端电力系统安装调试,国网电力外线接入及充(换)电设施等表前部分设备采购及建设费用,且需要负责用电手续,出租方予以配合。停车场投入使用前,出租方负责临电来源,承租方负责为停车场接入临电和临电费用,临电接入方案需符合出租方使用需求。4.承租方只能将招租区域用于建设停车场,并负责在上述招租区域内投资建设充(换)电设施,具体位置和规模由双方协商确定,方案确定后需作为协议附件。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停车场建设交由出租方进行备案,停车场也由出租方负责运营,停车收入由出租方收取,停车收入的10%(即运营服务费)归出租方所有,剩余部分支付给承租方。5承租方负责在出租方交付场地后三个月内免费为出租方硬化水杉路南侧地块场地(位于玉龙路西侧、水杉路南侧,面积约5754㎡,具体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施工面积及要求以出租方指令为准,场地以协议签订之日现状为准出租。若出租方需在水杉路南侧地块建设充电设施,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6.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车位的承重结构、设施,如进行改变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在正式租赁合同到期日前恢复原状,如拒不履行恢复原状义务的,出租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整修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最终由承租方承担。7.承租方在车位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车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的行为。8.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车位使用安全、保洁、消防等工作,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9.正式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或提前解除的,如承租方拒不交还租赁车位的,出租方有权按照最后一年租赁费用双倍标准按日计算(最后一年租赁费用/365*占用天数*2)向承租方收取占用期间的车位使用费,直至将车位实际交还为止。10.由于政府部门因地块开发、土地性质或土地用途发生变更、政策法规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互不承担责任。11.承租方竞拍成功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出租方单位来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费用,同时需提交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资料、经营方案及场地设施设备改造方案。否则视为恶意竞拍并自动放弃此租赁车位,竞拍保证金不予退回。12.其他承租要求详见《停车场合作协议》样稿。13.本次招租方为常州新运智慧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招租成交后承租方直接与常州新运智慧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并缴纳相应的租金及押金。
业务咨询 出租方 名称: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钟楼区茶花路300号 联系人:智慧停车 联系方式:15251936339
操作咨询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828-9082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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