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公告]民安路501弄17号302室3年租赁权(含物业费)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1月8日 |
| 项目基本信息 | |||
|---|---|---|---|
| 交易标的名称 | 民安路501弄17号302室3年租赁权(含物业费) | ||
| 租赁底价 | 1.850000万元 | 项目编号 | NB2025ZL100012 |
| 保证金 | 4600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挂牌时间 | 2025-01-08 至 2025-01-16 | 租期 | |
| 业主 | 宁波市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项目详细信息 | |||
| 标的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 330212 | 类型 | 公房出租 |
| 特色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 出租用途 | 租期开始时间 | ||
| 租期结束时间 | 租期 | ||
| 免租期 | 目前状态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1-08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5-01-16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5)个周期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交付宽限期届满出租方因清退原因仍无法交付租赁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出租方应书面通知承租方,并应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if !supportLists]3、[endif]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4、本次项目交易服务费按首年租金的1.5%收取。 5、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委托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7、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6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8、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9、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10、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网络竞价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时。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不低于挂牌价出租。 11、集中现场踏勘时间:挂牌截止日前第二个工作日,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登记。 12、网上报名:挂牌截止日15时前。 13、其它未尽事项详见附件。 | ||
| 出租方案 | 1.该标的用途为住宅。2.该房屋物业费由交通房产支付。3.该出租房屋房龄超10年存在房屋设施设备老旧等情况。4.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屋内外的所有设施设备。若承租人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立即负责修复,如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内,室内所有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维修均由承租人自行处理,承担维修及保养责任。承租人对其自行进行的装修和添加的附属设施设备承担维修及保养责任。5. 该房屋不得转租。 |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竞价开始时间 | 现场审核时间 |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申购保证金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600元。 | 履约保证金 | 人民币0.46万元,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支付。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114730057490000055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 ||
| 资产信息 | |||
| 资产名称 | 民安路501弄17号302室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宁波市 |
| 详细地址 | 民安路501弄17号 | 所属单位 | |
| 管理单位 | 权属证明 | ||
| 面积(㎡) | 资产概述 | ||
| 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孙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88026898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0574-87195400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www.nbcqjy.org/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