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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项目施工

2024-10-11 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
所在地区: 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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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密山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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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农局函〔(略)〕(略)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密山市农业项目建设工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密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略)<>

2.1.1田块整治工程:(略)<>

2.1.2灌溉与排水工程:(略)<>

2.1.3田间道路工程:(略)<>

2.1.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略)<>

2.1.5其他工程:(略)<>

2.2计划工期:(略)<>

2.3建设地点:(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质量标准:(略)<>

2.6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略)<>

3.4信誉要求:<>

3.4.1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4.2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略)<>

3.4.3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略)<>

6.2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1日(略)时(略)分。<>

7、踏勘现场及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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