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浅滩三期海域Z-2区块出让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鹿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温州市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海告字〔2024〕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浅滩三期海域Z-2区块海域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海概况:
宗海名称 |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浅滩三期海域Z-2区块 | 宗海坐落 | 位于温州浅滩三期南侧海域。 |
用海类型 | 开放式养殖用海 | 用海方式 | 开放式养殖 |
宗海面积(公顷) | 出让面积172.9456公顷(合2594.184亩) | 出让年限(年) | 15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6419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283(其中海域使用金竞买保证金21万元,剩余部分为海域使用权出让成本竞买保证金) |
竞价增价幅度 (万元) | 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 ||
备注: | 本次挂牌出让宗海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
二、挂牌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民中心A幢3楼服务区交易窗口(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
三、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本宗海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竞买人竞得宗海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宗海进行开发建设,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四)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宗海进行开发。
四、宗海的挂牌起始价和竞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宗海起始价为6419万元,其中海域使用金107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二)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竞买申请人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1月7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经审核,竞买申请人须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六、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
七、宗海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申请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进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九、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1)开户单位: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温州市民中心支行银行账号:33001628716059777777
(2)开户单位: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鹿城支行银行账号:715000120196666999
十、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报名地点:
温州市民中心A幢3楼服务区交易窗口(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
联系电话:土地交易处:0577-88926867章先生
宗海联系人:0577-88078381陈女士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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