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平花园城【崇贤核心B9】-商场【自持】-杭州城北花园城项目景观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4年9月30日 |
招标采购正文
杭州临平花园城【崇贤核心B9】-商场【自持】-杭州城北花园城项目景观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预审公告文本.PDF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招商商管华东区域-杭州城北花园城项目景观工程 | 项目编号: | G1100000175196674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杭州城北花园城项目景观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 G1100000175196674001 |
| 项目类型: | 工程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公告类型: | 资格预审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23:00时 | 数据类型: | 招商平台 |
| 内容: | |||
| 范围: | |||
| 规模: | 杭州临平花园城【崇贤核心B9】-商场【自持】该项目的占地面积为39432.3,建设面积为187800.4。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 备注: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 采购人: | 杭州北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王誉铮 |
| 联系方式: | 18678114767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 杭州市 余杭区 |
| 联系邮箱: | wangyuzheng@cmhk.com |
| 采购代办单位名称: | 徐州淮海金融招商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经办人: | 王誉铮 |
|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 18678114767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崇贤上亿广场金街三楼 |
| 联系邮箱: | wangyuzheng@cmhk.com |
标段(包)信息1
| 标段编号: | G1100000175196674001001 |
|---|---|
| 标段名称: | 杭州临平花园城【崇贤核心B9】-商场【自持】-杭州城北花园城项目景观工程 |
| 文件是否收费: | 否 |
| 资格预审发售时间: | 2024-09-30 23:00 至 2024-10-05 23:00 |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4-10-09 13:30 |
| 异议截止时间: | 2024-10-09 13:30 |
| 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11 13:30 |
| 资格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 2024-10-11 13:30 |
| 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网址: | 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标段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地面一层红线内及红线外相接地块区域的所有硬质工程、绿化工程、景观机电类工程、景观小品等图纸中所有内容;包含屋顶地面铺装、绿化、防护栏杆、景观机电工程、景观小品等图纸中所有内容;包含配合专业分包如标识系统安装、雕塑安装的施工等工作内容;包含绿化验收通过等相关工作内容 |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在 1000 万人民币及以上(或其他等值货币资金,汇率按照中 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为准)。 第 8 页 共 48 页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 年至今(2021、2022、2023)年营业 收入其中至少 2 年超过 1 亿. (4)业绩要求:2021 年至今(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承接过不少于 3 个 1000 万以 上的景观工程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5)信誉及诚信要求:申请人须书面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①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被政府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被司 法部门处罚过的; ②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起倒推)内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且被招标 人索赔过,被招商蛇口列为 D 级及 E 级供应商或被“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网” 列入诚信黑名单; ③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在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网 站 (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④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标的情形。 (6)关联关系禁止投标要求:申请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②不同申请人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申请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 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