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多余土石料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乐清市 | 发布日期: | 2024年9月27日 |
乐资产权告字【2024】15号
经乐清市交通运输局、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乐清市财政局备案,乐清市湖雾镇人民政府委托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10月30日10:00至2024年10月31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户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user_id=3383749630)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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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 |
竞价方量约 (m3) |
重量约(吨)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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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多余土石料 |
168213.75 |
384388.29 |
854.5805 |
150 |
150 |
1 |
注:1、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起点位于温台两地交界处,地处台州大溪镇、温州湖雾交界处湖雾岭-大溪岭隧道,终点位于乐清市湖雾镇隔溪村处北侧,项目线路全长约4.349公里。项目开挖多余土石料由工程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工程施工进度分批次堆放在附近堆场(乐清市湖兴路5号附近),预计开挖工期16个月(开挖工期以实际工程施工进度为准,若实际工程施工进度延期导致土石料交付延迟,竞得人须自行预估由此产生的经济风险,并承担相应的损失)。上述土石料经评估总价为854.5805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7月13日。标的物方量、数量、重量、品质等以现行条件下的现状为准,具体信息详见委托人提供的标的物评估报告。
2、竞买人在买受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自行承担土石料量不足或剩余的风险。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状况及价格的认可。本次标的过磅,在全部土石料清运完毕后,竞得人须根据实际清运的土石料重量,按成交单价(成交单价=成交总价÷384388.29吨)标准与委托人进行最终找补结算。
3、根据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工程预计的施工进度,委托人将于2024年12月份开始分批次将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标的物具体移交时间以该项目实际工程施工进度为准,竞得人在接到委托人移交通知10个工作日后可开始清运)。标的物因委托人原因未按时移交造成相关问题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无涉。
4、竞得人清运时须遵守委托人制定的土石料堆放现场运料制度。竞得人用于运输土石料的车辆必须持有土方运输许可证,竞得人在竞价成交后须自行做好同施工方、沿线各村的各项协调工作,否则相关的责任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承担的有权向竞得人追偿。竞得人在土石料运输过程中,经发现因运输车辆超重、超载等原因,导致途经公路路面变形、破损的,由竞得人承担相关责任与经济赔偿。
5、因项目建设现场附近土石料堆放场地有限(堆场存储量约20000m3,存储量警戒线为15000m3),竞得人需自行具备土石料堆放场地,并及时清运现有标的物。竞得人应安排清运进程,把握清运时间,若土石料堆放即将超过场地存储量警戒线时(具体以项目建设单位认定为准),项目建设单位将通知竞得人(通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微信、短信、邮件、快递等),竞得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及时清运,确保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将堆场存储土石料清运至警戒线以下,否则按逾期清运处理(一旦逾期清运,委托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万元;从逾期之日起,委托人有权按照5日一个周期,每逾期一个周期,即从履约保证金中追加扣除10万元,以此类推)。若竞得人逾期清运、不能及时清运开挖出的土石料导致施工停工、泄洪和地质灾害等问题,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逾期清运所产生标的物堆场堆放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委托人有权对标的物做任意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正常清运的,清运期限相应顺延。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项目目的无法实现的,委托人按照标的物成交单价,并根据实际标的交付重量进行结算,剩余已缴纳款项不计息退还竞得人。
6、竞得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堆场地形标高外运,不得深挖、超挖堆场原地面土地。若竞得人违约,除恢复土地原貌外,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7、标的物交易、转让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道路运输所需要办理的一切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相关责任及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
若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的,或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竞买结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该竞买人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平台软件服务费、委托人应付相关费用、标的再行竞价产生的成交款差额等)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以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有一人报名出价并满足成交条件即可成交,不设保留价。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成交款支付方式:
成交之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缴清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将自动转为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成交款分四期支付,首期成交款即总成交款的15%,竞得人在收到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缴款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钱款汇入指定财政专户,开具非税票据。第二期成交款即总成交款的50%,竞得人在接到委托人首次移交通知7个工作日内凭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将钱款汇入指定财政专户,开具非税票据。第三期成交款即总成交款的30%,竞得人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凭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将钱款汇入指定财政专户,开具非税票据。第四期成交款即总成交款的5%,用于最终找补结算,竞得人须在全部标的物完成清运后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办理最终找补结算,并凭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将钱款汇入指定财政专户,开具非税票据。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至竞价前一日16:30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六、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
2、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或企业竞买人使用的淘宝账号非企业淘宝账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委托双方须在网络竞价开始前(工作时间)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价,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4、竞价成交的,竞得人冻结的保证金在缴清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将自动转为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七、价款结算及标的物交割:
1、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等。
成交之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缴清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将自动转为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收取的竞价服务费缴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营业部;账号:3675 7397 6042),并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淘宝平台支付规定的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成交款分四期支付,首期成交款即总成交款的15%,竞得人在收到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缴款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钱款汇入指定财政专户,开具非税票据。第二期成交款即总成交款的50%,竞得人在接到委托人首次移交通知7个工作日内凭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将钱款汇入指定财政专户,开具非税票据。第三期成交款即总成交款的30%,竞得人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凭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将钱款汇入指定财政专户,开具非税票据。第四期成交款即剩余成交款,用于最终找补结算,竞得人须在全部标的物完成清运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清运的土石料重量与委托方办理最终找补结算,并凭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将钱款汇入指定财政专户,开具非税票据。履约保证金暂存委托人处(履约保证金将于土石料方量最终找补结算完毕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无息退还),在履约期间,若因竞得人原因造成履约保证金被扣除的,竞得人须在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齐至150万。
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根据竞价页面成交金额向竞得人收取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价须知)。
2、竞得人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领取《成交确认书》,并凭《成交确认书》及银行进账单与委托人签订《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多余土石料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
3、交易结果公布: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col/col1229165452/index.html)公布此次交易结果。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此次交易产生的所有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2、竞得人应保证标的物装挖、清运作业的安全责任并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竞得人应为从事该项目的人员购买人身保险,竞得人及其雇佣人员在装挖、搬运、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等引起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委托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竞得人追偿。
3、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实地勘探标的,了解标的一切情况,土石料体积、大小及重量以现场施工单位开挖后的实物现状为准。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在竞价成交后,对委托人与竞得人出现的《转让合同》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竞价相关文本的确认。
7、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竞得人在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任何税、费。
8、竞买人在竞价结束前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已执行完结者。若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竞买无效或取消其竞得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13616823381;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西南附属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B11室
乡镇监督电话:0577-86520762
乐清市湖雾镇人民政府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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