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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温州-鹿城区 发布日期: 2024年8月14日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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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部署要求,强化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顺利实现就业,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现在全区范围内征集一批就业见习基地,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条件

申请设立见习基地的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鹿城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须有独立法人和银行账户)。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及劳务派遣单位不能申报。

2.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每年度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能力水平的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须为本单位岗位,工作地为鹿城区)。鼓励提供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等见习岗位,提升见习质量和吸引力。

3.拥有一定数量开展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有完善的见习工作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完善的带教和见习人员考核鉴定机制等。

4.严格落实就业见习相关政策,包括为见习人员提供劳动保护、为见习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或购买综合商业保险、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等。

二、见习补贴政策

1.见习对象:毕业2年以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2.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

3.见习岗位:原则上不超过在岗职工总数的30%。

4.见习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按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政府补贴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其中市级见习基地补贴比例为70%,国家级和省级基地留用率达到50%的可提高至80%。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缴纳人身安全类保险(含工伤保险),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50元标准。

三、其他说明

1.单位有意向申请就业见习基地的,请在2024年9月15日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见习基地审批、见习岗位申请、见习人员登记、就业见习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2.见习基地发布的见习岗位由区人社局统一征集后,对外发布。区人社局也将积极向见习基地推荐见习人员。

3.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进入基地的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保(除工伤保险)。

4.以下人员不予参加就业见习:已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已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已参加单位社会保险的;已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等。

5.现行就业见习政策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政策直接执行。

联系电话:0577-88990836

附件:1. 政务服务网操作流程

2.《温州市鹿城区就业见习协议书》(模板,供参考)

3.《带教师资情况》(模板,供参考)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附件1

政务服务网操作流程

一、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操作程序

1.单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归属地选择鹿城区。

2.在搜索栏里输入“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点击搜索。

3.选择“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点击“在线办理”,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提交材料包括: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申请表(系统生成,盖章扫描后提交)、带教师资情况(附件3)、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凭证。

二、见习岗位申请流程

1.审核成为见习基地后,单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在搜索栏里输入“就业见习岗位认定”,点击搜索。

2.选择“就业见习岗位认定”点击“在线办理”,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提交“就业见习岗位认定申请表”(系统生成,盖章扫描后提交)。

三、见习人员登记流程

就业见习岗位认定后,如招聘到见习人员,须及时签署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2)并在见习开始15日内进行见习人员登记。

1.单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归属地选择鹿城区。

2.在搜索栏里输入“就业见习人员登记”,点击搜索。

3.选择“就业见习岗位认定”点击“在线办理”,根据提示填写见习人员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4.办件申请成功后会发送短信至登记人员的手机号码进行签署环节,登记人员点击链接跳转至浙里办或复制到PC浏览器进行签署。

四、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在见习人员完成见习后,可申报“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1.单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归属地选择鹿城区。

2.在搜索栏里输入“就业见习补贴申领”,点击搜索。

3.选择“就业见习补贴申领”点击“在线办理”,根据提示填写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2.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盖章);3.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清单、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财务记账凭证或者见习基本生活补助进账单或补助领款单复印件(盖章);4.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2)原件一份;5.保险单复印件(盖章);6.见习人员指导管理凭证复印件(盖章);7.见习训练月度考勤表一份。)。

附件2

温州市鹿城区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见习单位):

乙方(见习人员):

为帮助鹿城区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提高就业能力水平,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本着合作、谅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纳乙方为见习人员,见习岗位为,见习期限为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人民币金额元。承诺按照鹿城区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执行,承担帮助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的职责。

二、见习期间,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并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乙方见习工作,如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须征得乙方同意。

四、见习期间甲方要指定专人负责乙方见习工作的日常管理,见习期满后,应对乙方的见习表现做出客观鉴定。

五、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见习岗位的工作职责,积极做好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

六、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生产及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员工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七、见习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乙方做出警告、通报或解除协议,终止乙方在甲方的见习。

八、见习期间乙方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要求解除协议,须书面申请并提前7天通知甲方,做好工作交接,才能离开见习单位,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带教师资情况

见习单位名称:

序

号

姓名

部门及职务

联系电话

行业年限

专业、职称或资格证书

行业履历

备注

1

2

3

4

5

ZJEG_RSS.content.end 正文内容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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