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泉镇机关职工超市经营权招标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桐乡市 | 发布日期: | 2024年7月24日 |
洲泉镇机关职工超市经营权招标
【招标公告】
洲泉镇机关职工超市经营权即将到期,经讨论决定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体参与竞标。现将本次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一)地理位置:洲泉镇机关职工超市(地址:桐乡市洲泉镇金鸡路183号洲泉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食堂东侧)
(二)面积:一楼一个门面,共39.03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经营权租赁期限暂定为1年。租赁期满后如职工无大意见,政策层面无较大变化,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经营权1年。
三、竞租形式:以年场地租金为标准,采用一次性报价形式竞租,竞标按“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起租价为20000元/年。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拥有食品经营许可的实体店。
(二)报名时间和联系人: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7 月26日下午17时。联系人:王孝平联系电话: 13819049815,536003(市府网),689815(洲泉网),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竞租须知
(一)竞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租方式:竞租者可将竞租报价填写后放入信封袋封好,在竞标当天规定时间内交评标委员会,提交后不可改价,逾期作弃权处理。竞租当天当场公开开标,并确定竞得者,竞得者应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洲泉镇机关职工超市经营服务协议》。
六、竞租要求:
(1)经营方必须合法有证经营,经营期间,经营方对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
(2)经营方必须在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1:30-13:00开放,如遇法定节假日可不开放。
(3)职工超市主要销售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同一物品价格不得高于经营方在外其他超市的标价。
(4)自营业起,资金按月结算,场地租金按比例在每月货款中相应扣除。
(5)经营方租赁后,需装修时必须书面报告出租方批准后进行,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如遇政府统一规划、资产处置或自然灾害等情况,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及时自行撤离,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
(7)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主动终止合同(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或期满不再续租时,对于已经附着的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如墙地面、室内外装修、含水电管网等)及经营设施建设(房)承租方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8)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转租或与他人合租、合作等形式将承租房转移给第三人使用,特殊情况如要转租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七、本次竞租有关事项解释权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解释,竞租人可在报名时咨询未尽事宜。
洲泉镇政府机关事务办
2024年 7月2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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