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申苏浙皖项目部2024年辉绿岩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7月16日 |
本招标项目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申苏浙皖项目部2024年辉绿岩公开招标项目 已列入 2024 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工程计量款 ,招标人为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申苏浙皖项目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部因2024年生产需要,需采购辉绿岩碎石一批,本次招标暂定采购数量为 137000吨,预估总金额2833.6元(不含税)。项目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及嘉兴市,项目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年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立1个合同包,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 | 材料 名称 | 规格型号(mm)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HLY-01 | 辉绿岩 | 4.75-9.5 | 吨 | 17000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海宁养护基地 | 最高投标限价为1185.6万元(不含税),合同签订甲方为: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
辉绿岩 | 9.5-16 | 吨 | 22000 | |||
辉绿岩 | 9.5-18 | 吨 | 18000 | |||
辉绿岩 | 4.75-9.5 | 吨 | 32000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和孚养护基地 | 最高投标限价为1648万元(不含税),合同签订甲方为: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 |
辉绿岩 | 9.5-16 | 吨 | 23000 | |||
辉绿岩 | 9.5-18 | 吨 | 25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招标人的生产要求。同时需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运输能力(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由辉绿岩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以及辉绿岩运输方组成,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辉绿岩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材料)。
(4)其他: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且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没有瑕疵。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3业绩要求:自2021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辉绿岩供货业绩合同,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或总量应明晰可辨,原件备查)。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6)其他:/。
3.5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存储、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存储的相关法律;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若公告与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不平衡报价规定:同一个合同包涉及多个施工地点(或项目),如投标人各项投标报价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招标人在结合其他投标人报价情况有权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其不平衡报价,以确保同一合同包中各施工点(或项目)单价相对合理,投标人应予以响应。
(5)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后在运输过程中的船舶、车辆上安装GPS定位设备供招标人查验所供材料是否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矿源,并且配合招标人做好材料溯源钉钉打卡工作,此项承诺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7-17 00:00至2024-07-23 23:59。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4008206660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07-24 16:30。招标人将于2024-07-26 16:30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7-30 09: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ncico.com/),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zjjtgc.com/)上发布。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陶家墩村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东收费站 3 号楼
联系人:俞先生
电话:0572-3675063
电子邮箱:294771793@qq.com
招采中心: 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571-86909655
电子邮件:897005046@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6758(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_徐先生_,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_俞先生_,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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