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世纪新城片区1-21地块安置房代建开发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 | 发布日期: | 2024年6月4日 |
发布时间:2024-06-04 04:5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龙港市世纪新城片区1-21地块安置房代建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港市世纪新城片区1-21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龙港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01-330383-99-01-952432 ),项目业主为龙港市精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龙港市精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龙港市世纪新城片区1-21地块安置房代建开发项目
2.2项目基本情况:
2.2.1建设用地面积:地块总用地面积为55832.78平方米(合83.75亩),其中公园绿地面积2903.76平方米,净用地面积52929.02平方米(合79.39亩)。地块位于龙港市东城路以南,兴翔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北,具体界线详见龙港市世纪新城片区1-21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
2.2.2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48201.25平方米,其中配置社区用房900平方米,便民服务用房≥780平方米。
2.2.3主要技术经济看指标:容积率:≤2.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且不仅限于:从项目备案后开始,代建开发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负责项目开发,负责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办理;负责地块三通一平(含施工通水、通电、临时道路、场地平整、红线内水域占补平衡、原地坪以下障碍物清理等);负责地块红线范围内全部的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负责小区配套工程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电力、燃气、数字电视、通讯、二次供水、信号覆盖、燃气、5G通信等);负责小区名称牌(小区名称牌、幢号、单元号、户号);BIM技术应用(模型深度应满足LOD300规定);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并达到交付标准;负责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并项目移交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相关工作(征地拆迁、前期政府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费及土地补偿费、物业维修基金、住宅物业保修金、物业前期介入费、物业启动资金、物业开办费、物业委员会筹备金、高可靠性供电费、其他政府规定的应由招标人支付的行政事业收费除外)、工程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工程缺陷责任险(IDI,要求TIS团队必须具备监理资质并履行监理职责)、检测费、勘测费、工程施工规费、与各单位协调及相关问题处置产生的费用等,以及满足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所必要的红线外工作内容及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
2.4开发期限(工期):自全过程代建开发合同签订之起 990 日历天;包含代建开发项目的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房地产开发资质、设计资质、施工资质(或由具备前述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开发能力,资质条件如下:
①房地产开发资质:投标人(如联合体,则为牵头人)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如联合体,则为设计方)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投标人(如联合体,则为施工方)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人员要求:
3.4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6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5日9 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地 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行政副中心2号楼6楼607室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1367679896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机场大道5419号汤东商业办公楼1号楼19~22层
联 系 人:占先生
电 话:13957774445
龙港市精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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