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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自来水厂污泥消纳处置项目的采购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温州-鹿城区 发布日期: 2024年3月22日
招标采购正文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自来水厂污泥消纳处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GSS-GYJT-X-2024007(WSSCG-2024005)

四、项目名称:自来水厂污泥消纳处置

五、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六、预算金额:300万元

七、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说明

1

自来水厂污泥消纳处置

1

年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所属自来水厂污泥消纳处置,年污泥总量暂定16571吨。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采用1+1+1模式,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的后场应完全满足本项目的消纳要求,合法合规消纳自来水生产过程产生污泥的条件,提供能证明合法合规性的文件(合同和环保证明或许可等)。

3.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截标之前,报名单位应准备齐全资料方可报名(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账号,登录进入“政采云”平台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成功后,请供应商将“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成功后的界面截图、报名资料并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后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93627846@qq.com。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通知供应商将标书购买费汇入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供应商缴纳报名费后将缴费截图发回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3.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楼902室。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专区)(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专区)(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名: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66000120198886888

开户行:温州银行黄龙支行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之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楼902室,书面质疑受理人:陈先生,质疑联系电话:13968822322。

十三、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瓯越大道1990号(原温瑞大道990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379003

2.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楼902室

联 系 人:张雅帅、陈久怡

联系电话:0577-88875907

传真:0577-85551235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100267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2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自来水厂污泥消纳处置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自来水厂污泥消纳处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 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03月27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楼902室,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3627846@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雅帅、陈久怡,联系电话:0577-88875907。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WSSCG-2024005招标文件.doc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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