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西湖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2月26日 |
发布时间:2024-02-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绍市自然告(工)字[2024]15号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柯桥区QQ-09-01-01地块、柯桥钱清2023-07地块、柯桥马鞍2023-0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产业方向 | 出让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建设工期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柯桥区QQ-09-01-01地块 | 东临高架,南至杭甬铁路客运专线,西至空地,北至于越快速路 | 工业用地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6087 | 1.0-1.4 | ≤35% | 10%-20% | 50年 | 3年 | 1571.7 | 786 |
2 | 柯桥钱清2023-07地块 | 东至西小江,南至绍兴诚邦高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西至大兴路,北至西小江 | 工业用地 | 合成纤维制造 | 16045 | 2.0-2.5 | 40%-50% | ≤10% | 50年 | 3年 | 1567.6 | 784 |
3 | 柯桥马鞍2023-09地块 | 东至棠烁科技,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村庄道路 | 工业用地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39758 | 1.6-2.0 | 40%-50% | ≤10% | 50年 | 3年 | 2892.99 | 1447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柯桥区QQ-09-01-01地块:
◆地块按“标准地”模式公开挂牌出让。固定资产投资≥7209万元,投资强度≥298.76万元/亩,亩均税收≥32.1万元/亩,土地产出≥378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4.1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1969.03万元/吨。
◆地块竞得者须与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地块验收按照《关于印发柯桥区“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18]29号)、《关于柯桥区“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绍柯政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执行,以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和投产验收,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按各自提出的标准要求把好验收关。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柯桥[2018]27号”文件执行,受让人须按照地面沉降危险性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落实地面沉降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柯桥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投资强度由地块所在属地政府负责核定和监管。竞买人开发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要求。
柯桥钱清2023-07地块:
◆地块按“标准地”模式公开挂牌出让。固定资产投资≥7789万元,投资强度≥323.6万元/亩,亩均税收≥10.8万元/亩,土地产出≥36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0.5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179.31万元/吨。
◆若地块与相邻地块为同一竞得人,则允许统一规划建设,允许规划控制指标、双控指标统筹平衡。
◆地块竞得者须与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地块验收按照《关于印发柯桥区“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18]29号)、《关于柯桥区“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绍柯政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执行,以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和投产验收,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按各自提出的标准要求把好验收关。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柯桥[2018]27号”文件执行,受让人须按照地面沉降危险性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落实地面沉降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柯桥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投资强度由地块所在属地政府负责核定和监管。竞买人开发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要求。
柯桥马鞍2023-09地块:
◆地块按“标准地”模式公开挂牌出让。固定资产投资≥14313万元,投资强度≥240万元/亩,亩均税收≥30万元/亩,土地产出≥29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2.0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67.94万元/吨。
◆地块与经批准的规划方案一并公告出让。为确保地块下面经过的长途输油管道安全,地上现有建筑按区发改局明确的长途输油管道安全距离和区供电分局明确的 110KV 高压电线退让距离要求,由柯桥经开区明确可保留方案,经区发改局及区供电分局确认保留。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报告、消防设备设施检测报告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由区建设局备案确认。在符合规划、质量、消防相关要求和有关管线退让要求的前提下,由区自然资源分局对保留建筑补办竣工规划核实,经处罚后给予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手续。由马鞍街道牵头对地上保留建筑进行评估确认,并同意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以6995791元的价格向马鞍街道回购依法没收的11816.85平方米地上建筑。
◆地块竞得者须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地块验收按照《关于印发柯桥区“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18]29号)、《关于柯桥区“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绍柯政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执行,以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和投产验收,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按各自提出的标准要求把好验收关。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柯桥[2018]27号”文件执行,受让人须按照地面沉降危险性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落实地面沉降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柯桥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投资强度由地块所在属地政府负责核定和监管。竞买人开发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要求。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持有柯桥区经信局出具的《绍兴市柯桥区工业项目出让土地会审意见表》,方可申请报名竞买。
竞买申请人须持相关资料赴地块所在镇(街)、开发区进行申请,经会审符合条件的,柯桥区经信局出具《绍兴市柯桥区工业项目出让土地会审意见表》。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如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为100%。
三、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入绍兴市柯桥区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缴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3月25日下午4时前。
(二)竞买保证金
柯桥区QQ-09-01-01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86万元。
柯桥钱清2023-07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84万元。
柯桥马鞍2023-09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447万元。
地块竞买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缴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下午4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挂牌时间
网上挂牌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上午9时至2024年3月28日上午9时。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上午9时。
(四)竞价原则
本次出让网上挂牌交易不设置底价,柯桥区QQ-09-01-01地块、柯桥钱清2023-07地块的增价幅度均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柯桥马鞍2023-09地块的增价幅度均为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交易采取“先项目会审,再报名竞买”的方式,即先项目会审、再报名竞买、最后资格确认。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随带单位公章并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审核资料(详见出让须知),到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通过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四)上述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均为: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
(五)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抵充土地出让金,不按约定时间交纳出让金的,竞买保证金首先抵充滞纳金;如竞得人成交后无违约情形的,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有违约情形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具体可咨询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3室(诸女士 电话:0575-84138500)。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如有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如有不明,对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和属地政府;对竞买资格的有关问题可咨询绍兴市柯桥区经信局;对竞买规则和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的有关问题可咨询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李先生 电话:0575-84126682
王先生 电话:0575-85597242
地址:柯桥区群贤路2432号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3205室
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管理委员会:
施先生 电话:0575-84351991
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赵女士 电话:0575-85522901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严先生 电话:0575-84138505
田先生 电话:0575-85678685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6楼621室
七、本公告在《柯桥日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q.gov.cn/col/col1658072/index.html)等媒体发布。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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