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青龙湖公园景观工程一标段项目总承包(EPC)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 | 发布日期: | 2024年3月11日 |
发布时间:2024-03-11 04: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青龙湖公园景观工程一标段项目总承包(EPC)已由龙港市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302-330383-99-01-1286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龙港市东南部龙港新城片区,项目设计范围北至锦绣河,南至产业河,西临湖滨路,东至青龙湖水岸,全长约1.91km。其中:总用地面积216543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132110平方米,铺装面积78839平方米;及水生植物30699平方米。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园林景观建设、景观人行桥、景观安装工程、景观亮化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等。龙港市青龙湖公园景观工程整体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71303.79万元,其中本标段工程费用概算金额17505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采购(工程材料、保管);施工(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工程总承包;总承包管理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前期及施工过程中的报建、报批、报审、竣工验收组织、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以及所有工程过程和成果的提供等)。具体包括园林景观建设、景观人行桥(樱花景观桥(北岸F区)、青龙小飘桥(南岸))、景观安装工程、景观亮化工程、配套设施工程及红线范围内原有建筑物的拆除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事项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实施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政策处理等不确定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但不得要求增加费用,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概算。金额18591.27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2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符合图纸送审要求的施工图纸及并在对应工期内完成施工内容具备验收条件。
2.4其他: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或由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设计甲级;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相应匹配的履约能力。(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的“合格”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 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联合体设计方,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
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具备:1)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4)须无在建工程;5)年龄≤60周岁。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园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园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如建造师资格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龙港市分网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 月12 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市分网(网址为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地址:龙港市月湖路
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0577-59950242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8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396712709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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