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北路180号地块北侧180-1场地两年租赁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19日 |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北路180号地块北侧180-1场地两年租赁权
| 挂牌价格 | 37.350000 万元/年 |
|---|---|
| 出租面积 |
飞霞北路180号地块北侧180-1场地约2075平方米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8-19 |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09-02 |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北路180号地块北侧180-1场地 |
| 项目联系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706室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叶先生 | 联系电话:0577-85502012 | 手机号: 15858519091 |
- 标的信息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北路180号 土地证号 温国用(2015)字第1-14634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2075.00平方米 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类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温国用(2015)字第1-14634号。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 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 否 。4、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5、竞买单位须自行审看并了解标的物情况,对自己竞投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6、交易方式:以不低于年租金挂牌价,采用投标式公开拍卖,价格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 郑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8896799 手机 --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37.350000 万元/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赁期限二年,首年租金373500元,年租金无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一年一付,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
出租用途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缴纳,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如有不足的,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在支付首年租金时一并补足。2.标的只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承租方申报装修场地施工、消防设施布置改造改建等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及办理自行攻克,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涉。标的电力报装、水表报装购置、水电拉线布管及停车系统接入与现有系统升级或更换停车系统所需设备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投标人实地详细踏勘全面知悉并接受场地配套设施的实际现状,同意接受现有的条件下,确定招投标报名。3.竞买人就该标的物应提前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局、税务局、消防局等单位咨询中标后需办理的各类证件执照的流程及手续,确认能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出租方对竞买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涉。在以上情形下,竞买人仍自愿租赁该场地并参与投标,自愿承担因标的物无法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或主张租赁合同无效,并不得要求出租方赔偿。4.出租方除收取租金后开具给承租方租赁发票的相关税费由出租方自行负担之外,其余因租赁行为和承租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相关税费、土地收益金和租赁手续费等,均由承租方直接交纳并全额承担。5.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场地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场地地基完好,竞买人用途需要自行勘察,出租方不负责原场地地基加固整理工作。标的物新能源车充电站快慢充比例至少2:1以上,满足各类网约车及周边居民停车充电服务,有本地服务团队,有专人值守服务,确保停车场秩序和安全。6.竞买人须在竞得标的物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场地进行转租,承租方对需改造或装修将设计的方案及图纸交出租方初审同意,获得审图审批及施工许可后报及物业(管理单位)备案后进场施工。7.标的物由温州影业运营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承租方履行标的物业及街道等的管理公约或规定,该场地所发生的一切与承租方有关的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赔偿、经济、法律纠纷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遇投诉、诉讼、检查等若消防、行政等有关部门要求整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整改;承租方自愿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及费用,并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并不得要求出租方赔偿。8.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物转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增加新能源车充电以外服务及经营项目,不得停放非新能源汽车车辆,不得将租赁标的物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有权保留追诉权。出租方对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承租方行为的默许。9.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或城市拆迁改造及城市“大拆大整”专项行动、社区与街道等政府部门安全排查需治理提升改造或政府行为征收时,租赁合同应予终止,双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如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要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月提出,已交租金不予退回,租期未满1年的,承租方应补齐免租期相应租金。10.特别提示:本标的可能存在拆迁风险,若在租赁期内拆迁的,承租方应当配合腾空,并且承租方的装修装潢损失、营业损失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未履行部分,出租方不承担其它任何损失及赔偿。11、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各意向承租方在参加租赁资产投标、拍卖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承租方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如发现上述行为,将取消本次招标、拍卖活动,招标、拍卖结果将不予以认定,并报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承租方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拍卖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竞买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2、竞买人须提供公告日之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公司及法人的信用报告,对两个月内逾期超过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3、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报名;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租期 2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1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5、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次日起至2022年9月2日下午5时止6、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7、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8、报价书递交时间:即公告次日起至2022年9月5日上午11时止9、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96799、18058888213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8882000610、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2年9月5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影业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法理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88820006 手机:15857741777 联系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杏花路47号文苑大楼7楼702室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叶先生 电话 0577-85502012 手机号 15858519091 传真 邮箱 3251011@qq.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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