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正大检测车辆基地(暂定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海宁市 | 发布日期: | 2024年2月7日 |
海宁正大检测车辆基地(暂定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正大检测车辆基地(暂定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人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经济开发区海涛路西侧、迎金路北侧。
2.2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73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81.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54.99㎡,地下建筑面积126m2);建设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安装、消防、暖通、智能化、装修、幕墙、室外附属、设施设备、地坪及标识标牌、供电、水务、燃气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800万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约50万元等。
2.3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R工程监理服务目标:合格,配合总包单位争创嘉兴市标化工地。
R专业咨询服务目标:合格,配合总包单位争创嘉兴市标化工地。
2.4招标范围:海宁正大检测车辆基地(暂定名)项目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等内容。
2.5服务周期: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配合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保修期内的配合服务结束为止。
2.6参考施工总工期(建筑+设备):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3.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3.3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全过程造价管理单位)。
3.4项目总监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年龄在60周岁以下(至投标截止日),身体健康且符合备案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本项目只接受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在监工程[单个监理项目因施工标原因划分成多个标段的,按一个项目计,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包含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监理招标公告或业主证明等,未放置或无法证明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并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扫描件放置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在监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考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注:项目总负责人、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得相互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得与其它委派人员兼任;工程监理拟派人员不得与全过程造价管理拟派人员相互兼任,上述委派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3.5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不得少于4人(含总监),其中至少包括3名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
3.6全过程造价管理人员配备: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施工期间,要求配备至少1名现场常驻人员。现场常驻人员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木建筑专业)。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监理”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26日下午14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交通大楼1号楼一楼东开标室(海宁市海洲西路85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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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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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海宁市海洲西路85号 |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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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4400 |
邮编:31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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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人: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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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3-80772762 |
传真:0573-80709920 |
2024年02月0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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