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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丽湖步行桥项目提升工程(设计)第二次

所在地区: 浙江-绍兴-绍兴县 发布日期: 2024年2月4日
招标采购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市丽湖步行桥项目提升工程(设计)第二次,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嵊州市城区。

2.2 建设规模:在嵊州市丽湖步行桥项目的基础上,增设若干段步行桥体,并设置景观拱一个。新增步行桥应与现状桥体在形态上具有高度的协调性,增加步行桥的空间趣味性,提供舒适且富有趣味的行走体验。新增部分应有若干适宜逗留休憩的节点,供使用者休憩与欣赏三江口的景观。新增桥面总长应控制在350米以内,总面积控制在2700平方米以内,桥面最宽处不应超过16米。景观拱应考虑与三江口整体风貌的协调性,突显嵊州地方文化特色,拱的跨度与高度均应控制在80米以内。应沿步行桥与景观拱设置灯管及喷水等艺术景观装置。

工程估算总投资6450万元,其中估算建安工程费:5000万元,本次招标估算标准服务费用:199.2万元,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75.3万元(即投标最高限价,市政工程标准设计费下浮12%)。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项目实施前期的各项服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工程实施期间的相关服务等内容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

2.4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建部2013版)》深度要求。

2.6 招标方式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预审或后审)。

2.8 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否(是或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桥梁专业)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或者离退休返聘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开标前六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打印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单位聘用证明(原件)为准,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

3.2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3企业、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或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4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名单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3.5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网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6 日上午10:00。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3 潜在投标人须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CA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填写相关信息,未填写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安排专人于2024年2 月26日9时30分~10时00分负责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699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二号开标室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有关内容

6.1 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6.2评标方法: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3定标方式:采用直接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确定 1 名中标人。

6.4业务质量保证: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6.5中标候选人公示: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嵊州市鹿山街道南桥路38号地址: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龙会一路14号

邮 编:312400 邮 编:312400

联 系 人:洪杨彬联 系 人:钱巧林

电 话:0575-83799822 电 话:0575-83031200/18758559400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附件下载:
嵊州市丽湖步行桥项目提升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文件定稿doc.doc
嵊州市丽湖步行桥项目提升工程红线图.pdf
招标公告.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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