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碶街道雅渡新村建设一期工程(海曙区石碶地段YZ11—02—c2地块)(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1月8日 |
递交时间:2024-01-08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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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39,721,651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石碶街道雅渡新村建设一期工程(海曙区石碶地段YZ11—02—c2地块)(施工)(招标编号:A3302030230022176001)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一)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一)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2号(YZ11-02-c2)地块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44894851元,总建筑面积147915.71平方米 (地上104635.77平方米,地下43279.94平方米)。” 修改为:“本次招标的2号(YZ11-02-c2)地块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39721651元,总用地面积52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8079.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4799.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279.94平方米。”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64489.4851万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 0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0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2699.8686万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63972.1651万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 0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0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2673.4941万元。” 3、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评审表投标报价:“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644894851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26998686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8695269元(不含税)。” 修改为:“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639721651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26734941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8955504 元(不含税)。” 4、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评审表投标合理报价区间:“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合理报价区间,投标合理报价区间为 589284197元至 601642119元。” 修改为:“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合理报价区间,投标合理报价区间为584552847元至596812581元。” 5、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评审表商务标得分:“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报价区间:(1)本项目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7%至-9%,即 589284197元至601642119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 修改为:“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报价区间:(1)本项目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7%至-9%,即 584552847元至596812581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 6、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资信标评审表第3条:
修改为:
7、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修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8、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时00分】”。 修改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13时30分】”。 9、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10日10时00分】”。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25日13时30分】”。 10、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进行修改,现已重新上传,请自行下载。 11、本工程电子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现已重新上传,请自行下载。 12、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答疑进行修改,现已重新上传,请自行下载。 二、招标文件澄清:无。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澄清修改公告信息,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雅渡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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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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