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桥街道集镇区块房屋拆除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海宁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0日 |
马桥街道集镇区块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桥街道集镇区块房屋拆除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城南新市镇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马桥街道马桥集镇、湖塘集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拆除马桥集镇、湖塘集镇房屋建筑面积34560.45平方米(其中企业用房建筑面积11682.63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22877.82平方米)。要求各类建筑物应整体拆除,含主体、构筑物、原建筑地下基础拆除,拆除后的所有建筑垃圾均归中标单位所有,需对建筑垃圾清运处理,并完成场地平整(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交纳旧房拆除综合包干回收金)。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工期要求:项目分批实施,单体建筑接到业主通知后20日历天拆除并完成场地平整根据海宁市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规定清理外运;
2.5招标保底估算:约155.52万元;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提供投标人2023年12月25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12 月20日至2024年1 月3日9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递交时间:2024年1月3日09:00时至09:30时。地点为马桥街道胜利路8号党群服务中心二楼1202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城南新市镇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 地 址:海宁市合力大厦1号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夏先生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电 话:13758357253
传 真:/ 传 真:/
监督部门:海宁市马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招标办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胜利路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73-87761132
2023年12月20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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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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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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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质等级证书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相关内容,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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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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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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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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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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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进浙施工备案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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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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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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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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