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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富阳富春街道秦忆荣府南北区块营业房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富阳市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招标采购正文
2754小额及产权交易/col/col1229351685/index.html国有产权交易/col/col1229431806/index.html交易公告/col/col1229431813/index.html
杭州富阳富春街道秦忆荣府南北区块营业房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GYCQ2023121300000391
交易项目名称 杭州富阳富春街道秦忆荣府南北区块营业房
产权所有人 杭州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类型 营业房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2-15 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22 10:00
标的名称 秦忆荣府北区金秋大道332号
租赁年限(年) 5 出让数量(平方米) 40.1
起拍价(元/年) 20,940 保证金(元) 10,0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2-22 13:30
标的物情况介绍 1.本标的起始价20940元/年,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及相关部门;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业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建材、装修类,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重油烟餐饮、丧葬用品服务类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标的物地址 金秋大道332号
标的名称 秦忆荣府南区11-7号
租赁年限(年) 5 出让数量(平方米) 234.24
起拍价(元/年) 62,970 保证金(元) 31,0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2-22 11:20
标的物情况介绍 1.本标的起始价62970元/年,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及相关部门;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业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建材、装修类,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重油烟餐饮、丧葬用品服务类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标的物地址 秦忆荣府南区11-7号
标的名称 秦忆荣府南区金秋大道308号
租赁年限(年) 5 出让数量(平方米) 254.3
起拍价(元/年) 94,220 保证金(元) 47,0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2-22 12:30
标的物情况介绍 1.本标的起始价94220元/年,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及相关部门;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业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建材、装修类,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重油烟餐饮、丧葬用品服务类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标的物地址 金秋大道308号
标的名称 秦忆荣府南区11-6号
租赁年限(年) 5 出让数量(平方米) 320.17
起拍价(元/年) 107,760 保证金(元) 53,0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2-22 11:00
标的物情况介绍 1.本标的起始价107760元/年,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及相关部门;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业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建材、装修类,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重油烟餐饮、丧葬用品服务类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标的物地址 秦忆荣府南区11-6号
标的名称 秦忆荣府南区金秋大道316号
租赁年限(年) 5 出让数量(平方米) 251.1
起拍价(元/年) 93,790 保证金(元) 46,0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2-22 12:50
标的物情况介绍 1.本标的起始价93790元/年,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及相关部门;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业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建材、装修类,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重油烟餐饮、丧葬用品服务类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标的物地址 金秋大道316号
标的名称 秦忆荣府北区14-11号
租赁年限(年) 5 出让数量(平方米) 168.57
起拍价(元/年) 44,720 保证金(元) 22,0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2-22 12:40
标的物情况介绍 1.本标的起始价44720元/年,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及相关部门;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业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建材、装修类,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重油烟餐饮、丧葬用品服务类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标的物地址 秦忆荣府北区14-11号
标的名称 秦忆荣府南区金秋大道304号
租赁年限(年) 5 出让数量(平方米) 279.35
起拍价(元/年) 102,250 保证金(元) 50,0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2-22 12:30
标的物情况介绍 1.本标的起始价102250元/年,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及相关部门;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业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建材、装修类,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重油烟餐饮、丧葬用品服务类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标的物地址 金秋大道304号
标的名称 秦忆荣府南区11-8号
租赁年限(年) 5 出让数量(平方米) 277.83
起拍价(元/年) 100,730 保证金(元) 50,0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2-22 11:40
标的物情况介绍 1.本标的起始价100730元/年,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及相关部门;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业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建材、装修类,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重油烟餐饮、丧葬用品服务类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标的物地址 秦忆荣府南区11-8号
标的名称 秦忆荣府北区金秋大道330号
租赁年限(年) 5 出让数量(平方米) 191.72
起拍价(元/年) 69,970 保证金(元) 34,0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2-22 13:00
标的物情况介绍 1.本标的起始价69970元/年,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及相关部门;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业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建材、装修类,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重油烟餐饮、丧葬用品服务类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标的物地址 金秋大道330号
出让方联系方式 出让方 杭州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让方联系人 张女士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571-63369537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201000066919719000003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其他注意事项 1.未中标的个人或单位保证金会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自动返还。2.中标的个人或单位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在竞拍前需仔细阅读竞拍承诺书和现场勘查承诺书,上述两项承诺书为竞拍成立的必要条件(内容详见公告附件区)。竞拍完成后需与《成交确认书》一并签订,若拒绝签字的,则视作竞拍无效,按照竞买人违约处理,没收报名保证金。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咨询电话:0571-63369537。
环境要求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操作帮助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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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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