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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单元河道开挖工程

所在地区: 浙江-舟山-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招标采购正文

绿岛单元河道开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岛单元河道开挖工程已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浙舟新新委审【2023】61号批 准 建 设,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舟山市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舟山市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岛单元河道开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绿岛单元河道开挖工程,位于舟山市新城千岛街道,富丽岛路建材城西侧,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河道开挖 908m及场地内原有河道严家河下游段土方回填。其中新开河河道规划宽约20m,开挖长度约 343m;刘家河河道规划宽约 10m,开挖长度约248m;茶山浦河河道规划宽约 30m,开挖长度约 317m;填埋原河道总长约 300m等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工程,临时工程施工等。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水利工程。

2.3招标控制价:10227244元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网上上传的截止时间前,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80-226298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580-8260928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 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 court.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按一个合同段独立完成过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类似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 3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 court. gov. cn/) 查询结果为准] 。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项目负责人自 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 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 (安全) 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 人) 身份完成过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类似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三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下同) 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 “ 透明工程 ” 应用上公示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应用上公示 。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有本企业近3个月内任意1 个月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 “黑名单”。

7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为不同的人员担任。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 料 (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 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 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 (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 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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