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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F-08-01地块开发建设工程(全过程代建代销)(第二次)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滨江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7日
招标采购正文
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F-08-01地块开发建设工程(全过程代建代销)(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12-07 04: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F-08-01地块开发建设工程(全过程代建代销)(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F-08-01地块开发建设工程(全过程代建代销)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23〕156号文件,项目代码:2302-330326-04-01-35227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其他,出资比例为25.6%、74.4%,项目业主为平阳县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平阳县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代销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F-08-01地块,东临规划河道、南临纬二路、北临鸽巢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为354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25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917平方米,架空层8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834平方米,新建机动车停车位76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434个,以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拟规划设置商品房房源692套,规划入住人数为2214人。总投资1005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694万元。

2.2招标范围:中标人负责除监理、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及前期物业采购外的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范围内前期手续办理、三通(含施工通水、通电、临时道路、场地平整、原地坪以下障碍物清理、红线范围内电杆线路迁移、红线范围内现场渣土(泥浆)自行外运消纳等)、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人防设计、设计实施及管理、工程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市政配套工程实施及管理(包含永久水、电、数字电视、三网合一、二次供水、管道煤气、信号覆盖、空气源热水器、充电桩配电箱(含电表箱)等职能单位实施项目的委托及管理)、名称牌(小区名称牌、幢号、单元号、户号),组织验收、竣工备案、资料整理汇编、移交、直至工程质量缺陷期结束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地块项目品牌冠名,项目前期策划和房产开发营销,房产交付,办理产权证等。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58475.88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54051.49 万元。

2.3工期要求:服务总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产权证办理完成止共131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第120日历天起计施工工期,施工工期开始110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产权证办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条件或由具备①、②项条件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具备房地产开发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正在办理资质延期手续,投标人应提供资质证书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要求:若联合体投标,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必须以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信息录入、递交投标保证金等须由牵头人办理。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非注册类人员须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允许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三)其他:

3.9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标后按项目规模标准进行配备。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18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969/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969/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及CA办理》,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 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2日 09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分网。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平阳县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汉森世家1幢1单元401室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0577-58105308

电 话:0577-63188333

2023年12月0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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