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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国道瓯海潘桥至泽雅段改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所在地区: 浙江-温州-鹿城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招标采购正文
330国道瓯海潘桥至泽雅段改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23-11-23 05: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330国道瓯海潘桥至泽雅段改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0国道瓯海潘桥至泽雅段改建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2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区财政共同承担,招标人为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起于瓯海区潘桥街道,与104国道温州西过境鹿城至瑞安段交叉,顺接并利用与 330国道瓯海丽岙至仙岩段相接的连云港路,路线自东南向西北延伸,经瞿溪街道,完全利用在建的瓯海大道三期至泽雅镇,在泽雅镇西北部设南雅隧道至项目终点瓯海与鹿城交界处,与330国道鹿城藤桥段相接。本项目路线全长约16.66km,其中新建段7.53km,中间段完全利用瓯海大道三期段长9.125km。全线新建段设置桥梁约3480m/3座,其中特大桥3191m/2座、大桥289m/1座;隧道3139m/1.5座,其中特长隧道1399m/0.5座(全段总长3160.155米,不含鹿城段1761.155米/0.5座)、长隧道1740m/1座;设立体交叉2处,平面交叉4处。工程建安费约174125万元,总投资约237820万元。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标准宽度33.0m,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330国道瓯海潘桥至泽雅段改建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消防专项工程、监控照明工程、智能交通设施、绿化景观工程等]及其他工程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征地拆迁图、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有)等全部工作。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勘察事先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40天内,通过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定测、详勘报告(包括地下及周边管线的物探和精探)报批稿。

(2)合同签订后30天内,陆续提交各专题报告(如需)。

(3)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8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4)根据勘察核查单位、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在7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如需)最终稿。

(5)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分标段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6)深化征地拆迁图(如有):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7天内提供深化后的施工阶段征地拆迁图。

(7)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

(8)后续服务起讫时间:从交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勘察报告、设计文件、计算书及专题研究报告(如有)的电子版(文本Word版本、图纸Autocad版本)一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下列相应的勘察和设计资质:(1)投标人应具备的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2)投标人应具备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同时具备公路、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 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全部(或部分)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本项目全部(或部分)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18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4 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41170/index.html,CA锁办理请参照

《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1月29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11月30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8日0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工程建设”-“用户名登录或CA登录”-“我的项目”选择相应所投的项目-“上传投标文件”进行上传。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洲洋路6号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6楼

邮 编:325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7-88599019

电子邮箱:3025534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2楼

邮 编:325000

联系人:董莉莉

电 话:0577-88987111、13989742998

电子邮箱:252346808@qq.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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