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缙云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
发布时间:2023-11-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缙告字〔2023〕20号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缙云经济开发区2023-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标准地”指标等要求:
(一)土地坐落:缙云新碧街道三都村。
(二)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
(三)出让年限:50年。
(四)出让面积:49316平方米。
(五)容积率:2.0-2.5。
(六)建筑密度:40%-60%。
(七)建筑高度:≤54.0米
(八)绿地率:≥10%。
(九)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7%。
(十)所属行业:电子真空器件制造(3971)。
(十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72万元/亩。
(十二)亩均税收:≥46万元/亩。
(十三)单位能耗增加值:≥3.1万元/吨标煤。
(十四)单位排放增加值:≥5275万元/吨。
(十五)起始价为1686.6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422万元,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其整数倍。
具体规划指标等要求以《缙云经济开发区2023-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缙资规条〔2023〕15号)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前期需通过缙云县工业用地竞标者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必须与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合同具体内容以签订版为准)。地块竞得人逾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地块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国有自然资源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18日16时00分至2023年12月26日16时00分,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16时0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https://www.zjzrzyjy.com);挂牌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6时00分至2023年12月28日16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3015978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陈先生胡女士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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