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嘉汇广场北)、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平黎公路-嘉汇城市广场段)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嘉善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9日 |
发布时间:2023-11-29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嘉汇广场北)、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平黎公路-嘉汇城市广场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嘉汇广场北)、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平黎公路-嘉汇城市广场段)(项目名称)已由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项目代码:2212-330421-04-01-516407、2306-330421-04-01-1047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嘉汇广场北)位于嘉善县惠民街道嘉湖社区,主要对嘉善塘南岸(嘉汇广场北)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兼顾绿道建设,整治长度约230米,包含岸带整治约4200平方米等;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平黎公路-嘉汇城市广场段)位于嘉善县惠民街道,主要对嘉善塘南岸(平黎公路-嘉汇城市广场段)进行河道综合整治兼顾绿道建设,整治长度约1公里,包含岸带整治1.8万平方米、桥梁3座等。本项目主要建筑物级别定为2级,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嘉汇广场北)概算静态总投资500万元;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平黎公路-嘉汇城市广场段)概算静态总投资2500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嘉汇广场北)、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平黎公路-嘉汇城市广场段)施工。相应概算投资约2730万元(其中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嘉汇广场北)380万元;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平黎公路-嘉汇城市广场段)2350万元),计划工期9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
(2)以/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20日上午9:00时,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http://ggzy.jiashan.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请用投标人的账号登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http://ggzy.jiashan.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20日上午9:00时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0日上午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六室(浙江省嘉善县环北西路261-263号(电信大楼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jsmai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东升路18号 |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018号时代广 场14楼 |
邮编:314100 | 邮编:314100 |
联系人:房先生 | 联系人:李先生 |
电话:0573-89109088???? | 电话:0573-84026676 |
传真:/ | 传真:0573-84026676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840347879@qq.com |
2023年11月29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自2020年7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另外须具备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人员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间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本单位正式员工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其签订。 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6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鉴定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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