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万和苑车位、储藏室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富阳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
招标采购正文
2754小额及产权交易/col/col1229351685/index.html国有产权交易/col/col1229431806/index.html交易公告/col/col1229431813/index.html
| 项目编号 | GYCQ2023112800000374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清风万和苑车位、储藏室 | ||
| 产权所有人 | 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类型 | 其他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1-28 10:33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3-12-05 17:00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41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24 |
| 起拍价(元/年) | 93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2: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93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41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50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1.96 |
| 起拍价(元/年) | 1,120 | 保证金(元) | 9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3: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12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50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200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0: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200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15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4.43 |
| 起拍价(元/年) | 74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09: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4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15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5-05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39 |
| 起拍价(元/年) | 63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5: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3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5-05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02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87 |
| 起拍价(元/年) | 66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8: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02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204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1: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204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70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6: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70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5-14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77 |
| 起拍价(元/年) | 55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6: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5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5-14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71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6: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71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62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1: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62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4-03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5.11 |
| 起拍价(元/年) | 1,67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6: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67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4-03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67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1: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67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04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4.43 |
| 起拍价(元/年) | 74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08: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4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04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75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0: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75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228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1: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228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30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8.95 |
| 起拍价(元/年) | 46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0: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4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30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89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08: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89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48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4.82 |
| 起拍价(元/年) | 76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3: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48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74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7: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74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5-13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9.23 |
| 起拍价(元/年) | 47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6: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47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5-13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0-12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51 |
| 起拍价(元/年) | 84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4: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84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0-12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14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87 |
| 起拍价(元/年) | 66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09: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14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77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7: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77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73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7: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73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202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1: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202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46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1 |
| 起拍价(元/年) | 87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2: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87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46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4-03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5.14 |
| 起拍价(元/年) | 1,67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3: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67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4-03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09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7: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09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58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93 |
| 起拍价(元/年) | 81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4: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81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58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7-04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3.24 |
| 起拍价(元/年) | 1,58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2: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58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7-04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75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7: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75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0-10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3.99 |
| 起拍价(元/年) | 71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4: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1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0-10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229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1: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229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40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24 |
| 起拍价(元/年) | 93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1: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93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40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4-12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4 |
| 起拍价(元/年) | 72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7: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2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4-12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203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1: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203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7-03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5.03 |
| 起拍价(元/年) | 1,6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1: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6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7-03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5-09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62 |
| 起拍价(元/年) | 54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5: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4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5-09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4-07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3.31 |
| 起拍价(元/年) | 1,58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7: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58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4-07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49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0.52 |
| 起拍价(元/年) | 1,050 | 保证金(元) | 9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3: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05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49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4-13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0.26 |
| 起拍价(元/年) | 1,040 | 保证金(元) | 9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7: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04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4-13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31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7.69 |
| 起拍价(元/年) | 39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0: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9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31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05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7: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05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51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3 |
| 起拍价(元/年) | 78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3: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8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51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16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4.43 |
| 起拍价(元/年) | 74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09: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4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16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05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87 |
| 起拍价(元/年) | 66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08: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05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12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7: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12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79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6: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79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97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09: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97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04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6: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04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69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6: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69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76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1: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76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18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53 |
| 起拍价(元/年) | 54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09: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4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18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4-08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95 |
| 起拍价(元/年) | 87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3: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87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4-08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0-14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05 |
| 起拍价(元/年) | 77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4: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7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0-14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54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0: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54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3-04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2.56 |
| 起拍价(元/年) | 1,54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7: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54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3-04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3-09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 起拍价(元/年) | 77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7: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7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3-09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5-10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39 |
| 起拍价(元/年) | 63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5: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3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5-10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4-04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5.14 |
| 起拍价(元/年) | 1,67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3: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67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4-04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87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08: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87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0-03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4.09 |
| 起拍价(元/年) | 1,62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3: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62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0-03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28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6 |
| 起拍价(元/年) | 64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0: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4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28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10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7: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10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20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5 |
| 起拍价(元/年) | 54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09: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4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20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4-04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3.31 |
| 起拍价(元/年) | 1,58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6: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58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4-04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99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0: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99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94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6: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94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91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09: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91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33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9.45 |
| 起拍价(元/年) | 48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1: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48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33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22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8.95 |
| 起拍价(元/年) | 46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0: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4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22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66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0: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66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0-07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3.19 |
| 起拍价(元/年) | 1,57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3: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57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0-07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5-04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32 |
| 起拍价(元/年) | 53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5: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3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5-04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66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1: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66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0-04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3.19 |
| 起拍价(元/年) | 1,57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3: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57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0-04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79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8: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79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47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9.72 |
| 起拍价(元/年) | 50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2: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0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47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201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1: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201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5-07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9.72 |
| 起拍价(元/年) | 50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5: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0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5-07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94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09: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94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98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0: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98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60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0: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60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63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0: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63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96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09: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96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54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87 |
| 起拍价(元/年) | 96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3: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9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54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7-13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1.68 |
| 起拍价(元/年) | 1,110 | 保证金(元) | 9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2: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11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7-13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3-03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2.56 |
| 起拍价(元/年) | 1,54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7: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54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3-03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08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7: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08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59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4.04 |
| 起拍价(元/年) | 72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4: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2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59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0-15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3.61 |
| 起拍价(元/年) | 1,21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5: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21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0-15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25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5 |
| 起拍价(元/年) | 54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0: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4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25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68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1: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68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45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26 |
| 起拍价(元/年) | 52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2: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2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45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57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0: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57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72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7: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72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17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87 |
| 起拍价(元/年) | 66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09: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17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4-02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2 |
| 起拍价(元/年) | 88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2: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88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4-02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35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15 |
| 起拍价(元/年) | 62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1: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2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35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95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09: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95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14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8: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14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78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1: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78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57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0.24 |
| 起拍价(元/年) | 1,43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3: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43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57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36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4.82 |
| 起拍价(元/年) | 76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1: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36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11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7: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11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37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4.25 |
| 起拍价(元/年) | 730 | 保证金(元) | 5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1: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3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37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77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6 11: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77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76号车位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个) | 1 |
| 起拍价(元/年) | 2,76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7 17: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76号车位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10-13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0.18 |
| 起拍价(元/年) | 1,030 | 保证金(元) | 9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8 14: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03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10-13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万和苑北32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1.55 |
| 起拍价(元/年) | 590 | 保证金(元) | 2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2-09 11: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9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3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万和苑北32号储藏室 |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 |
| 出让方联系人 | 汪女士 | ||
| 联系电话 | 63335211 |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 账户:201000066919719000003 |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 其他注意事项 | 竞买人对标的物的使用有特殊要求的,需在报名之前联系出让方,征得书面同意(意向书)后才能报名竞拍,一经竞拍成交无法撤回,需照常履约,若有违约行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买人未经同意拍得标的物,致使标的物无法使用,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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