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自然资告字〔2023〕43号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镇海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1日 |
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海自然资告字〔2023〕43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产业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开工后半年内投资额(万元) |
年均营收 (万元/公顷)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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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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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自然字23111号 |
许村镇海潮路东侧、天顺路西侧 |
0.6200 |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 |
1.5-2.0 |
≤40% |
≥15% |
15750 |
≥2500 |
竣工后3年内达到27000 |
40年 |
430 |
2150 |
|
2 |
海自然字23112号 |
许村镇人民大道北侧、迎春路西侧 |
0.7613 |
商业用地 |
/ |
1.0-1.1 |
≤36% |
≥15% |
5250 |
1500 |
竣工后3年内达到14400 |
40年 |
400 |
2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
五、本次拍卖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11日;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11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6:00);
拍卖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00至产生最高价;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657825俞先生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31919 0573-87235151 余先生 杨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开工后半年内投资额、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具体详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表格)。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并及时报出让人、海宁市发改局备案。
2.海自然字23111号地块:①项目须100%自持;②设置于地下的机动车泊位数应不少于机动车总泊位数的80%;③项目带建筑设计方案出让。
3.海自然字23112号地块:①自持比例≥75%。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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