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公寓25处车库、3处储藏室出租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富阳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17日 |
招标采购正文
2754小额及产权交易/col/col1229351685/index.html国有产权交易/col/col1229431806/index.html交易公告/col/col1229431813/index.html
| 项目编号 | GYCQ2023111600000366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清风公寓25处车库、3处储藏室出租 | ||
| 产权所有人 | 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类型 | 其他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1-17 09:22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3-11-26 17:00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2-08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2.26 |
| 起拍价(元/年) | 3,82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0: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82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2-08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1-34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1.3 |
| 起拍价(元/年) | 2,57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6: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57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堆放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1-34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3-11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9.3 |
| 起拍价(元/年) | 6,46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4: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64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3-11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1-30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5.6 |
| 起拍价(元/年) | 4,39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09: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439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1-30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2-05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0.24 |
| 起拍价(元/年) | 3,55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0: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55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2-05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1-33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1.3 |
| 起拍价(元/年) | 2,57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6: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57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堆放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1-33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2-33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3.42 |
| 起拍价(元/年) | 5,61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1: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61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2-33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5-09-04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1.78 |
| 起拍价(元/年) | 3,74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5: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74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5-09-04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5-10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3.76 |
| 起拍价(元/年) | 4,08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5: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408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5-10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3-16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2.08 |
| 起拍价(元/年) | 3,79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4: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79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3-16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5-09-1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1.78 |
| 起拍价(元/年) | 3,74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5: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74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5-09-1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5-12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3.76 |
| 起拍价(元/年) | 4,08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6: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408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5-12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2-30号储藏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1.61 |
| 起拍价(元/年) | 2,600 | 保证金(元) | 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6: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60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储藏室使用,不得外附或堆放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2-30号储藏室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2-20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7.82 |
| 起拍价(元/年) | 4,67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0: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467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2-20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1-14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9.95 |
| 起拍价(元/年) | 3,50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09: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50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1-14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5-11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3.76 |
| 起拍价(元/年) | 4,08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6: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408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5-11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2-01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8.33 |
| 起拍价(元/年) | 4,76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0: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476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2-01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3-20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2.08 |
| 起拍价(元/年) | 3,79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5: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79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3-20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2-26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3.42 |
| 起拍价(元/年) | 5,61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1: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61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2-26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1-26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5.6 |
| 起拍价(元/年) | 4,39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09: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439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1-26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3-17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2.61 |
| 起拍价(元/年) | 3,88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4: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88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3-17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2-21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7.82 |
| 起拍价(元/年) | 4,67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1: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467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2-21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3-15-1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45.59 |
| 起拍价(元/年) | 7,49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4: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49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3-15-1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1-27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0.26 |
| 起拍价(元/年) | 5,08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09: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08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1-27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1-22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1.03 |
| 起拍价(元/年) | 5,21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09: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21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1-22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3-10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4.72 |
| 起拍价(元/年) | 4,24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4: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424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3-10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1-35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3.28 |
| 起拍价(元/年) | 3,99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0: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99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1-35号车库 | ||
| 标的名称 | 清风公寓1-31号车库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3.28 |
| 起拍价(元/年) | 3,99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27 10: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990元/年,仅限本小区住户租赁使用。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库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清风公寓1-31号车库 |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 |
| 出让方联系人 | 汪女士 | ||
| 联系电话 | 63335211 |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 账户:201000066919719000003 |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 其他注意事项 | 竞买人对标的物的使用有特殊要求的,需在报名之前联系出让方,征得书面同意(意向书)后才能报名竞拍,一经竞拍成交无法撤回,需照常履约,若有违约行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买人未经同意拍得标的物,致使标的物无法使用,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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