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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阳佳苑二期、雁沙公寓、建设锦园3个安置小区6间储藏室拍租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富阳市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招标采购正文
2754小额及产权交易/col/col1229351685/index.html国有产权交易/col/col1229431806/index.html交易公告/col/col1229431813/index.html
旭阳佳苑二期、雁沙公寓、建设锦园3个安置小区6间储藏室拍租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GYCQ2023111500000363
交易项目名称 旭阳佳苑二期、雁沙公寓、建设锦园3个安置小区6间储藏室拍租
产权所有人 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类型 营业房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15 08:30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22 08:30
标的名称 旭阳佳苑(二期)13-2号
租赁年限(年) 3 出让数量(平方米) 51.39
起拍价(元/年) 15,200 保证金(元) 3,0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1-22 09:00
标的物情况介绍 1、该标的物为旭阳佳苑(二期)13-2号,总面积51.39㎡,起始价15200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经营、办公等,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按年付款,租赁期内无递增,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0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4、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和政府征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标的物地址 大源镇稻蓬山路29号旭阳佳苑13号
标的名称 建设锦园14-6
租赁年限(年) 3 出让数量(平方米) 78.8
起拍价(元/年) 20,996 保证金(元) 5,0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1-22 10:00
标的物情况介绍 1、该标的物为春江街道建设锦园14-6,总面积78.8㎡,起始价20996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经营、办公等,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按年付款,租赁期内无递增,祥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0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4、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和政府征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标的物地址 春江街道建设锦园14-6
标的名称 旭阳佳苑(二期)14-稻蓬山路41号
租赁年限(年) 3 出让数量(平方米) 165.53
起拍价(元/年) 34,400 保证金(元) 8,0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1-22 09:40
标的物情况介绍 1、该标的物为旭阳佳苑(二期)14-稻蓬山路41号,总面积165.53㎡,起始价34400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经营、办公等,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按年付款,租赁期内无递增,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0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4、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和政府征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标的物地址 大源镇稻蓬山路29号旭阳佳苑14号
标的名称 雁沙公寓6-4
租赁年限(年) 3 出让数量(平方米) 288.16
起拍价(元/年) 54,700 保证金(元) 8,0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1-22 10:20
标的物情况介绍 1、该标的物为春江街道雁沙公寓6-4,总面积288.16㎡,起始价54700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经营、办公等,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按年付款,租赁期内无递增,祥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0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4、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和政府征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标的物地址 春江街道雁沙公寓6-4
标的名称 雁沙公寓76号
租赁年限(年) 3 出让数量(平方米) 61.03
起拍价(元/年) 15,400 保证金(元) 5,0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1-22 10:40
标的物情况介绍 1、该标的物为春江街道雁沙公寓76号,总面积61.03㎡,起始价15400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经营、办公等,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按年付款,租赁期内无递增,祥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0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4、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和政府征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标的物地址 春江街道雁沙公寓76号
标的名称 旭阳佳苑(二期)14-3号
租赁年限(年) 3 出让数量(平方米) 160.1
起拍价(元/年) 33,300 保证金(元) 8,0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1-22 09:20
标的物情况介绍 1、该标的物为旭阳佳苑(二期)14-3号,总面积160.1㎡,起始价33300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经营、办公等,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按年付款,租赁期内无递增,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0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4、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和政府征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标的物地址 大源镇稻蓬山路29号旭阳佳苑14号
出让方联系方式 出让方 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让方联系人 吴秀云
联系电话 63507125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201000066919719000003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其他注意事项
环境要求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操作帮助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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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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