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海挂告〔2023〕第2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函〔2023〕150号)文件批准,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霞关镇南坪澳南侧拟出让海域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出让人: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为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具体组织实施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挂牌出让海域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
|
用海
名称
|
宗海
位置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
类型
|
用海
方式
|
使用
方向
|
出让
期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苍南县霞关镇南坪澳南侧拟出让海域
|
出让海域位于温州市苍南县霞关镇南坪澳南侧海域。
|
4.2337
|
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
|
围海中的港池、蓄水等
|
苍南县海上风电场工程风机设备的海上运输
|
5
|
200
|
2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if !supportLists]三、[endif]本宗海的具体使用应符合《苍南县霞关镇南坪澳南侧拟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苍南县霞关镇南坪澳南侧拟出让海域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及批复文件明确的相关要求。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如竞买人尚未在苍南县内设立企业,竞得后须在一月内在苍南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新公司或全资子公司。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1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1日17:00时之前(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23年12月11日16:00时。(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3年12月11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3日15:00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海域服务于西侧风机设备海上运输码头,海域使用权竞得人须与码头使用者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海域使用租赁协议,如竞得人与码头使用者为同一单位,则无需签订租赁协议。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开户单位: 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 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