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凯宇花园10幢1104室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8日 |
招标采购正文
龙港市凯宇花园10幢1104室
挂牌日期:2023-11-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GR2023ZJ1004268 |
|---|---|
| 项目名称 | 龙港市凯宇花园10幢1104室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龙港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749,82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5 |
| 挂牌日期 | 2023-11-08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意向方欲受让多个标的的(应当满足房屋所在地购房限购政策),应交纳多个标的对应标准的足额保证金。 2、标的在权属转移或办证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包括原始所欠税、费)等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成交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成交后次日起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其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包括物业维修基金等)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5、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6、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 7、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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