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街道苋浦南路1-3-3号等15处营业房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富阳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1日 |
招标采购正文
2754小额及产权交易/col/col1229351685/index.html国有产权交易/col/col1229431806/index.html交易公告/col/col1229431813/index.html
| 项目编号 | GYCQ2023110100000338 | ||
| 交易项目名称 | 富春街道苋浦南路1-3-3号等15处营业房 | ||
| 产权所有人 | 杭州公望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 交易类型 | 营业房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1-01 16:14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3-11-08 17:00 |
| 标的名称 | 富春街道孙权路24-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07 |
| 起拍价(元/年) | 30,222 | 保证金(元) | 1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9 14: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0222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重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价成功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10%且不低于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富春街道孙权路24-1号 | ||
| 标的名称 | 富春街道苋浦西路76.78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68.24 |
| 起拍价(元/年) | 37,361 | 保证金(元) | 1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9 16: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7361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重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价成功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10%且不低于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富春街道苋浦西路76.78号 | ||
| 标的名称 | 富春街道苋浦南路1-3-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65.2 |
| 起拍价(元/年) | 26,178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9 14: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6178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重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价成功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10%且不低于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富春街道苋浦南路1-3-3号 | ||
| 标的名称 | 富春街道龙浦街6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1.94 |
| 起拍价(元/年) | 34,974 | 保证金(元) | 1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9 17: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4974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重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价成功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10%且不低于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富春街道龙浦街61号 | ||
| 标的名称 | 富春街道龙山路141号北第一间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4.04 |
| 起拍价(元/年) | 22,364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9 17: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2364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重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价成功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10%且不低于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富春街道龙山路141号北第一间 | ||
| 标的名称 | 富春街道春秋北路13、1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44.8 |
| 起拍价(元/年) | 85,030 | 保证金(元) | 2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9 14: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8503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重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价成功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10%且不低于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富春街道春秋北路13、15号 | ||
| 标的名称 | 富春街道苋浦西路80.82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68.24 |
| 起拍价(元/年) | 37,361 | 保证金(元) | 1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9 16: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7361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重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价成功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10%且不低于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富春街道苋浦西路80.82号 | ||
| 标的名称 | 富春街道春秋北路1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2.4 |
| 起拍价(元/年) | 42,515 | 保证金(元) | 1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9 15: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42515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重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价成功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10%且不低于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富春街道春秋北路19号 | ||
| 标的名称 | 大源农贸市场内座南朝9#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57.09 |
| 起拍价(元/年) | 13,753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9 17:15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3753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重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价成功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10%且不低于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大源农贸市场内座南朝9# | ||
| 标的名称 | 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19 |
| 起拍价(元/年) | 34,629 | 保证金(元) | 1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9 15: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4629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重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价成功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10%且不低于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3号 | ||
| 标的名称 | 富春街道花坞路17号-6.7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75.26 |
| 起拍价(元/年) | 54,940 | 保证金(元) | 1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9 16: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494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重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价成功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10%且不低于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富春街道花坞路17号-6.7 | ||
| 标的名称 | 新登镇老粮管所(新城街158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914.26 |
| 起拍价(元/年) | 133,482 | 保证金(元) | 3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9 13: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33482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价成功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10%且不低于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新登镇老粮管所(新城街158号) | ||
| 标的名称 | 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3号-2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9 |
| 起拍价(元/年) | 38,149 | 保证金(元) | 1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9 15: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8149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重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价成功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10%且不低于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3号-2 | ||
| 标的名称 | 洞桥镇贤德村营业房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50 |
| 起拍价(元/年) | 18,250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9 12: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825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价成功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10%且不低于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洞桥镇贤德村营业房 | ||
| 标的名称 | 大源农贸市场内座南朝8#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57.09 |
| 起拍价(元/年) | 13,753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11-09 17: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3753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重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价成功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10%且不低于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大源农贸市场内座南朝8# |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杭州公望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 出让方联系人 | 汪女士 | ||
| 联系电话 | 63335211 |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 账户:201000066919719000003 |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 其他注意事项 | 竞买人对标的物的使用有特殊要求的,需在报名之前联系出让方,征得书面同意(意向书)后才能报名竞拍,一经竞拍成交无法撤回,需照常履约,若有违约行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买人未经同意拍得标的物,致使标的物无法使用,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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