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龙港市市属国有企业及各级所属企业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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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龙港市市属国有企业及各级所属企业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8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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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JC2023094
项目名称:龙港市市属国有企业及各级所属企业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30000
最高限价(元):103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3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各级所属企业2023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编制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季报表,2023年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2022年职工工资总额预算清算专项审计,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合并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财政决算年报)、合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国资统计年报)编制上报工作。备注:龙港市现有5家市属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合并、单体审计)、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市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企业43家(出单体审计约25家),截止2022年底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89亿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为经工商注册(登记为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等)的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且具有财政部门审批发放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供应商无须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投标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在线电子投标说明:
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系统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②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客户端版本必须及时升级,否则造成投标和解密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和西五街路口财税大楼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晓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080387
质疑联系人:黄振润
质疑联系方式:13868836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龙港市政务客厅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裕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099703
质疑联系人:龚裕显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0997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督查科
地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61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