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基础设施三期)公路项目第TJ标段施工补充文件(一) 标段编号:A3302820390021542002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规定,现公布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含暂列金)、调整系数和下浮系数的三个连续值: 第TJ标段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含暂列金)为:1567150446元(大写:壹拾伍亿陆仟柒佰壹拾伍万零肆佰肆拾陆元整)。 调整系数的三个连续值为:0.94、0.95、0.96;下浮系数的三个连续值为:1、1.5、2。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4)目中“投标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现修改为:投标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但未被限制投标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2.1.2项K目中第二自然段和第三自然段内容现修改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合同附件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按发包人要求每日进行考勤,漏考或考勤造假按擅自离开工地处理;如因工作原因未考勤,应由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证实并于7日内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否则按擅自离开工地处理; 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合同附件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每岗位变更累计不得超过2人次。项目总体人员变更率不超过50%,若每岗位(人次)超过2次或变更率超过50%,除正常更换违约处罚外,另行课以每岗位(人次)50万元的违约金。 4、工程量清单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投标报价汇总中章次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格式中章次表述不一致,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4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表述内容为准,因电子平台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固定格式引起的格式偏差均不作为否决投标依据。 5、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施工图中计划工期及招标文件中的计划工期表述不一致的,现明确为:项目建设工期40个月(其中土建工程计划工期38个月)。 6、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以重新上传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7、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以重新上传的“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为准,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8、因电子平台原因施工图第四册中第四分册和第六册图纸无法下载,现重新上传施工图第四册中第四分册和第六册图纸,投标人自行下载。 9、问:招标文件P22页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承诺提供不少于 17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同一时间节点,不同银行、账号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累加金额超过17000万元的情况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10、该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慈溪市慈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联系方式:0571-87834350 备案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