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就贺州市八步区人民医院(广西桂东人民医院八步分院)放射科改造工程项目进行院内招标采购,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预算:(略)
(四)评标方法:(略)
(五)项目工期:(略)
本次招标共一个项目包,不可拆分细项,不可漏项,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按一个项目开标、评标、选择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独立法人;
2.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的),提供法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声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投标需知
(1)供应商对标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获得
投标人自行在本网站(http:(略)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寄送地点:
(略)/ (略) / 7 (如到期无满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时间顺延,可在我院网站查询有无中标结果公告);寄:(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由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须保持电话通畅,无需亲自参会。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为:(略)
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银行账户上汇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略)
投标人递交标书时,请将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据(复印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送达招投标办公室,不接收现金及个人账户转账,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自经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七、标书封面要求
标书封面要求,请按照规定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招标办联系人:(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略)年 9 月 (略)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模板((略).9)(1).docx
贺州八步区人民医院放射科防护装修清单.xlsx
第三四章采购文件模板((略).9).docx
现状平面图.pdf
施工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