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设计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9月28日 |
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05-330602-04-01-15171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越城区东浦街道,北至山下江,东至塘湾村河,南至胜利西路,西至规划行宫山路。
2.2建设规模:建设范围约184亩。其中50亩为已建陆游故里一期景区用地;约134亩为新增建设用地(已完成征地),用于按需新建经论证研究确定后的陆游故居、景区入口、陆游纪念馆及配套设施等。已建陆游故里一期景区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0.6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39万平方米。新增建筑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万平方米(具体由投标人根据研究成果、功能需要及总投资控制综合确定)。建设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35700万元。
2.3招标控制价:暂定约为965.67万元。
2.4招标范围:该项目涉及既有建筑改造、新增建筑新建、道路及景观提升、亮化提升、展陈等。整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总平面图、总鸟瞰图、环境布置图、交通分析图和交通评价、单体建筑平、立、剖及透视效果图、投资估算等);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PC构建装配式、地下室含人防设施、采暖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弱电系统、日照、节能、环保、消防、安防、配电房及高配电气设计、钢结构及深化设计、幕墙及深化设计、场外管线、智能化、景观绿化、照明、标志标线、5G通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配套道路、泛光照明等)、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所需咨询报告;施工图设计包括规划地块内的总图设计,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建筑、结构、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业设计,及景观提升、精装修等专项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设计服务工作至项目完成结束,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5工程类别:工程设计。
2.6计划工期:设计总周期约为75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起15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修改完善,满足规划设计方案报批要求;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及实际项目开展进度要求进行服务。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 。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由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3.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8:30至2023年10月11日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10月16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if !supportLists](1)[endif]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88166;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476;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if !supportLists](2)[endif]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电子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
6.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大越路170号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
联系人:柯经理 联 系 人:裘工
电 话:15088533716 电 话:17348877993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