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海宁市海龙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拆除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海宁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9月26日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海宁市海龙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拆除工程 ,招标人为海宁市丁桥镇利群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丁桥镇利群村委会南侧。
2.2本工程招标规模:厂区面积约7000㎡,拆除建筑面积约4046㎡,(砖混、钢构等具体以实地踏勘为准),包含办公楼、宿舍、车间、仓库、变电房、传达室、围墙、厂区道路等,旧房由中标人负责拆除并达到复垦要求,拆后旧房建筑材料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付给招标人旧房作价款。房屋应整体拆除(含基础),含构筑物、附属设施(车位、道路);厂区西门外绿化清理并复垦(公路上的行道树除外),现场堆放约250方建筑垃圾需一起清除、移出残渣(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要求外运,堆场及运距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仓库内有大量干草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深埋处理。
2.3工期为:接到甲方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 09月26日至2023年 10 月12日下午14:30时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丁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中楼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出席人员及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签到要求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书不必提供)签到。
②项目经理: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建造师注册电子打印版(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到。
③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注:①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现场签到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③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if !supportLists]6.[endif]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丁桥镇利群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丁桥镇利群村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联系人:姚先生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13506735207电话:0573-87297011
2023年 09月 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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