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浦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浦资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浦江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9月20日 |
招标采购正文
浦江县浦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浦资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日期:2023-09-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G32023ZJ1000041-2 |
|---|---|
| 项目名称 | 浦江县浦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浦资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浦江县浦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浦江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11 |
| 转让比例 | 100 |
| 挂牌价格 | 55,636,4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3-09-20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尚有债务4.35亿元,标的企业资产浦江县浦阳街道人民西路 29 号已租赁给义乌老车站创意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并已设立抵押。 2.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3.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金华产权交易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6.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7.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优先权。 8.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交易完成后项目公司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未尽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稿)。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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