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净化系统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滨江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9月15日 |
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净化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越发改(镜湖)初设【202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净化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镜湖新区。
2.2 建设规模: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120466.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63015平方米。A地块主要为门诊楼、急诊楼、住院楼、医技楼、行政用房以及后勤保障用房;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消防系统、绿化、道路(含桥梁)、停车场等及其他辅助工程建设,B地块主要为行政楼、科研及教学用房、体检中心、院内生活用房。本次招标内容为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净化系统专项的采购及安装,完成按业主需求的施工图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预算价(上限价):暂定14300万元(预算金额为暂定,最后以审定预算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
(一)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为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净化系统设施专项招标.
具体招标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整体净化系统工程,共包括中心手术部、产房、ICU、中心供应室、静脉配置室、静脉配置中心、EICU、门诊手术部、NICU、CCU及DSA区域、RICU及NSICU、营养科等15个区域,具体详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具体实施内容包括: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净化范围内的土建、机电、智能化、精装修等实施专业的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验收、维护、BIM建模等,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培训。有关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具体实施界面:详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
2.4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考核起始日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竣工验收的时间最迟不晚于2024年4月15日,总工期约240日历天,且总体须满足施工总包、精装修及其它相关联专项的总体施工计划安排。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配合总包单位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2.6标段划分:/ 。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或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或以上);(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提供的注册证书为电子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 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净化项目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或中国计量认证/认可委员会(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洁净室综合性能检测报告、交(竣)工验收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交(竣)工验收记录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提供交(竣)工验收记录,还需提供完工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业绩不予认可。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间(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3.2企业需要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有效期内)。
3.3.3企业在/年/ 月/日前与/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则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6日8:30时至2023年9月22日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10月7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交纳要求(转账):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87226;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472;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 中自主选择办理。电子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本工程不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6.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88号志成大厦13楼
联系人:娄志远 联系人:刘雪晴
电 话:0575-88249110电 话:18655648191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发布稿-净化系统0914.docZJEG_RSS.content.end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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