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2023年东部供水提升工程监理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海宁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9月8日 |
海宁市2023年东部供水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2023年东部供水提升工程监理,招标人为海宁市佳源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海宁市袁花镇、黄湾镇
2.2工程招标范围:海宁市2023年东部供水提升工程:本工程位于海宁市袁花镇、黄湾镇,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DN1000主管道长约7432米,DN600主管道长约1620米,DN100-DN400支管长约209米,DN1500顶管220米,DN1200顶管64米,DN1000顶管102米,沿线共计7座管桥(其中DN1000独立管桥6座、DN1000与DN600并行独立管桥1座),各类阀门井51座,顶管工作井3座、接收井1座、简易工作井1座、简易接收井3座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施工总工期:100个日历天。
2.3本工程概算投资(建安部分)约30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时的监理服务期+审计配合期+24个月保修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在监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考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扫描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9 月 8 日至2023年 9 月 15 日上午09:00时,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注册及办理)
4.2招标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为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水务大楼8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佳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 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水务大楼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人:查女土
电 话:0573-89239780 电 话:0573-87297016
2023年 9 月 8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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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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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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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 资质等级 |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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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业绩要求 |
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建安投资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且含管径DN800及以上的市政供排水压力管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须能体现工程规模、造价。其中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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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总监 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总监注册证书,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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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监理人员 |
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不得少于4人(不含总监)。其中至少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2名(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监理人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或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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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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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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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信 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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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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