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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度宁波市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海曙区 发布日期: 2023年9月1日
招标采购正文

2023-2025年度宁波市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为更好的开展2023-2025年度宁波市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的招标工作,“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及“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经研究决定,委托上级主管单位“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人进行招标采购活动,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1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320239G

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宁波市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

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70906919.00元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3-2025年度宁波市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I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454428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北环高架(钟包立交-梅竹路)、世纪大道高架(兴甬路-沙河互通)、东环高架(钟包立交-通途互通,包含通途互通)的沿线互通立交和匝道的一体化养护。其中明州大桥只包含环卫保洁、照明养护专业。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3-2025年度宁波市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Ⅱ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48149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机场路高架(新星路-保国寺)、秋实路高架(北环高架-西洪大桥)、北环高架(梅竹路-宁波北)及高架沿线互通立交和匝道、洋市立交桥的一体化养护。其中西洪大桥只包含环卫保洁、照明养护专业,青林湾大桥市政养护共计三个月,不含秋实路隧道。

标项三:

标项名称:2023-2025年度宁波市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Ⅲ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48270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环城南路高架(宁南北路-邱隘立交)、鄞州大道-福庆路(寒松路-诚信路)、鄞州大道高架(小江湖路-寒松路)、东环高架(北斗东路-通途互通)、世纪大道(东苑立交-百丈东路)沿线互通立交和匝道、东苑立交桥(地面桥)的一体化养护。

标项四:

标项名称:2023-2025年度宁波市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Ⅳ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16009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包括机场路高架(岳林东路-鄞县大道)、鄞州大道高架(小江湖路-机场路)及沿线互通立交和匝道,机场迎宾大道(地面道路)的一体化养护。其中南翔桥市政养护共计三个月,新鄞州大桥不包含市政。

标项五:

标项名称:2023-2025年度宁波市市管高架一体化养护项目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18939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环城南路高架(宁南北路-西洪大桥)、机场路高架(鄞县大道-新星路)、夏禹路高架、通途路高架的沿线互通立交和匝道的一体化养护。其中秋实路隧道只包含环卫保洁专业,新芝兰桥市政养护共计三个月。

备注:每个标项养护范围除注明外,其他均包含市政养护、园林养护、环卫保洁、照明养护四大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五个标项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一个标项。评标时按标项顺序依次评审,已经在前面标项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面标项的评审。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各中心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及养护考核等情况(具体考核细则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因政策、体制机制调整等原因需要重新进行招标的,各中心有权终止合同)。每个专业开始养护的时间,以实际接管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标项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实现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需采取分包合同方式,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预算总额40%(不含)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单独投标。

若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分包各方必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人和分包意向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等;

(2)分包意向协议中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970565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952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世茂日湖商业中心1号楼8楼01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海波、翁伟冬、郭爱、严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86413

质疑联系人:陈琴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952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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