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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麻泾港西侧)项目—ZK5+240-ZK6+365

所在地区: 浙江-温州-平阳县 发布日期: 2023年8月17日
招标采购正文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麻泾港西侧)项目—ZK5+240-ZK6+365 (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紫 薇 快 速 路 ( 海 宁 大 道 至 麻 泾 港 西 侧 ) 项 目 —ZK5+240-ZK6+365 ( 项 目 名 称 )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202-330481-04-01-497915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 政 拨 款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城 市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城 市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浙 江
国华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 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
紫薇快速路 (海宁大道 至麻泾港西 侧)项
目—ZK5+240-ZK6+365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212752.48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212752.48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175380.23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紫 薇 快 速 路 ( 海 宁 大 道 至 麻 泾 港 西 侧 ) 项 目 —ZK5+240-ZK6+365 ;
道 路 全 长 约 1.125 千 米 ; 沿 途 新 建 2# 隧 道 、 新 建 隧 道 管 理 中 心 , 新 建 1# 配 套 用 房 及 机 电 工 程 等 , 具
体详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主路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 80km/h,辅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
50km/h, 匝 道 设 计 车 速 40km/h, 路 基 宽 度 为 53.00m-80.65m 。 2# 隧 道 位 于 现 状 平 阳 路 下 , 2# 隧 道 平
面 呈 Y 型 , 由 单 箱 双 室 结 构 分 离 为 左 、 右 单 箱 单 室 结 构 , 隧 道 总 长 度 约 为 452 米 ( 其 中 敞 开 段 隧 道
长 度 约 380 米 , 涉 及 桩 号 ZK5+769-ZK5+989 和 ZK6+061-ZX6+221 ; 暗 埋 段 隧 道 长 度 约 72 米 , 涉
及 桩 号 ZK5+989-ZK6+061 ) , 开 挖 宽 度 15 米 -37 米 , 常 规 段 最 大 开 挖 深 度 约 9.6 米 ( 其 中 泵 房 处 最 大
深 度 约 为 15.2 米 ) ; 隧 道 管 理 中 心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1385 平 方 米 ( 其 中 管 理 用 房 建 筑 面 积 约 1200 平
方 米 、 变 电 所 建 筑 面 积 约 185 平 方 米 ) ; 新 建 1# 配 套 用 房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170 平 方 米 等 , 建 设 地 点
:
海宁市海昌路东侧(ZK5+240)至麻泾港西侧(ZK6+365) 。
2.2 招 标 范 围 :
紫 薇 快 速 路 ( 海 宁 大 道 至 麻 泾 港 西 侧 ) 项 目 —ZK5+240-ZK6+365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道 路 工 程 、 隧 道 工 程 、 管 线 工 程 、 管 理 用 房 、 机 电 工 程 及 其 他 相 关 附 属 设 施 工 程 等 ; 具 体 详 设 计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23000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2025 年 08 月底前全面竣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
3.2
?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 自
2018-01-01 以 来 承 接 过
(2018 年 1 月 1 日 是 指 项 目 实 际 开 工 时 间 , 如 证 明 的 业 绩 资 料 里 不 能
反 应 的 , 由 原 发 包 方 针 对 开 工 时 间 进 行 证 明 ) 的 城 市 快 速 路 ( 总 长 度 不 小 于 675 米 , 且 需 包 含 单 个 长
度 不 小 于 270 米 的 隧 道 工 程 ) 1 个 及 以 上 施 工 业 绩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该 工 程 的 对 应 工 程 款 费 发 票 至 少 一 张 ( 必 须 提 供 ) 、 交 ( 竣 )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业 绩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方法处理
3.4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明 确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和 各 方 权 利 义 务 ;
② 联 合 体 的 各 专 业 资 质 等 级 , 根 据 共 同 投 标 协 议 约 定 的 专 业 分 工 , 分 别 按 照 承 担 相 应 专 业 工 作 的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的 单 位 确 定 ; ③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或 参 加 其 他 联 合 体 在 同 一 标 段 中 投 标 ; ④
联合 体牵 头人 必须 为提 供业 绩的 一方 ;⑤ 联合 体成 员不 超过 2个 ;⑥ 联合 体各 方成 员须 同时 满足 上述 第
3.2 条。
3.5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专 业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的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B 类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 负 责 人 ) 的
,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以 项 目 负 责 人 身 份 承 接 过 的 城 市 快 速 路 ( 总 长 度 不 小 于 675 米 , 且 需 包 含 单 个 长 度 不 小 于
270 米 的 隧 道 工 程 ) 1 个 及 以 上 业 绩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及 交 ( 竣 )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 造 价 、 项 目 负 责 人 身 份 , 如 以 上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
(三)其他:
3.8
?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C 类 证 书 , 人 数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办 法 》 ( 建 质 ﹝ 2008
﹞91号)的规定;
3.9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招 标 投 标 失 信 黑 名 单 ( 以 浙 江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2019-01-01 起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止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 并 未 被 列 入 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
上 述 3.9-3.11 条 内 容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或 证 明 , 只 需 在 “ 投 标 承 诺 书 ” 中 进 行 承 诺 即 可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 含 图 纸 ) 和 补 充 ( 答 疑 、 澄 清 ) 、 修 改 文 件 以 网 上 下 载 方 式 发 放
浙 里 公 共
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 标 文 件 网 上 下 载 时 间 :
2023 年 08 月 17 日 -2023 年 09 月 06 日 09 : 00 止 ( 公 告 发 布 之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3-09-06 09: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 宁 市 城 市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人民广场 C 座 10 楼
地 址:
海 宁 市 文 宗 南 路 98 号 汇 银 商 务
楼南 4 楼
联系人:
施先生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573-87287256
电 话:
0573-80709920/13511294042
邮 箱:
邮 箱:
2023-08-17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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