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能源船用动力电池生产线项目,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证号:(略)<>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范围:(略)<>
2.4项目实施周期:(略)<>
2.5质量目标:(略)<>
2.6质保期:(略)<>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8月8日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略)<>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上午9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 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数字证书、手机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详细内容或附件请点击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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