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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JTGC-2023-047)婺城区电站(学岭头电站)减脱水河段生态修复工程

所在地区: 浙江-金华-婺城区 发布日期: 2023年8月9日
招标采购正文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婺城区电站(学岭头电站)减脱水河段生态修复工程已由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婺发改〔2023〕11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金华市婺城区绿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面向国内择优选定承包单位。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婺城区电站(学岭头电站)减脱水河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地点位于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项目总投资 599.588 万元。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修复生态河段 1725m,其中新建堤防护岸 459m,改造修复堤防护岸 361m;改造生态堰坝 3 座;设置附属建筑物等(工程简介牌 1 处、安全警示牌 10 处、下堤步道 5 处)。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31日9时30分前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9时30分;5.2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婺城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6.1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站和金华市婺城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2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 电话:0579-824870776.3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1.2.9版本(金华通用一键解密))请各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专栏自行下载安装并使用该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婺城区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金华市婺城区绿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联 系 人:何先生 联 系 电 话:17606793245招标代理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徐女士联 系 电 话:0579-82050038188699122262023 年 08月 10 日注意事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江CA证书和电子签章,需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 858号) 四楼办公室办理CA锁婺城区模块扩充, 才可 通过账号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CA锁办理: 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CA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如未成功请及时与0579-83180571、82487077联系。潜在投标人需下载钉钉软件并进群[ 钉钉群号:31845031419(婺城区电站(学岭头电站)减脱水河段生态修复工程不见面直播群)],准时收看本项目的开标现场直播,各投标单位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资 格 条 件 内 容一企业1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http:\u002F\u002Fwenshu.court.gov.cn\u002F)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 (竣工) 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 (竣工) 日期为准〕,完成过国内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 (以签约合同金额为准)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2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u002F\u002Fwenshu.court.gov.cn\u002F)查询结果为准〕。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4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三其他1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不少于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3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5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 台“黑名单”。6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为不同的人员担任。注: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 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或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 公示 (已在外网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 (或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 公示网页 (外网公示网页) 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 (外网公示网页) 打印件为准, 公示网页打印件 (外网公示网页) 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 质量(安全) 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 该业 绩不予认可。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 公示网页打印件(外网公示网页) 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 (竣工) 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 (竣工) 质量(安全) 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 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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