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宁市长安镇“污水零直排”提升改造等EPC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海宁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7月20日 |
发布时间:2023-07-20 03: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海宁市长安镇“污水零直排”提升改造等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海宁市长安镇“污水零直排”提升改造等EPC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2-330481-04-01-855866;2212-330481-04-01-391232;2212-330481-04-01-812543,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补助和镇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长安镇镇区、高新区及部分农村区域。
2.2项目概况:
①2023年长安镇农村生活污水管网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本项目对长安镇天明村、城东村等6个行政村约2544户农户的生活污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新建及改建De50-DN300污水管道总长约19.7公里,管材主要采用PVC-U管和玻璃钢夹砂管;同时新建检查井约951座,并建设化粪池、隔油井、收集井等相关附属设施。
②2023年海宁市长安镇“污水零直排”提升改造工程,本项目对长安镇金色港湾、修川花园等4个居民小区、开元路(肖王景苑段)沿街店铺和肖王工业园区进行雨污水管网改造,主要新建DN200-DN300雨水管道长约364米、DN200-DN400污水重力管道长约2491米、De110-De225污水压力管道长约1826 米、De110-De160接户管长约2390米,管材主要采用PVC-U管、玻璃钢夹砂管和实壁PE管;同时新建污水检查井435座、雨水检查井36座,并建设化粪池、毛发收集池等相关附属设施。
③于2023年度海宁市高新区西片高层小区“污水零直排区”提升改造工程,本项目对长安镇、高新区区域内城光公寓、盈都君悦等15个居民小区及部分周边进行雨污水管网改造,主要新建或改建 DN110-DN400雨水管道长约2460米,新建DN110-DN300污水管道长约12415米,立管改造约1070米,管材主要采用PVC-U管和玻璃钢夹砂管;管道CCTV检测约5千米,同时新建污水检查井、隔油池、化粪池、毛发收集池等相关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2023年海宁市长安镇“污水零直排”提升改造等EPC项目,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建雨水管348米,新建雨水井35座,雨水篦28座;新建污水管道3483米,新建污水检查井469座,立管改造897米,化粪池53座,毛发收集池73座;长安集镇区域新建雨水管510米,雨水篦95座;新建污水管道8680米,新建污水检查井721座,立管改造800米,格栅井5座,隔油池75座,化粪池8座,毛发收集池10座;长安农村区域新建污水管道9348米,新建污水检查井691座,立管改造3804米,隔油池1891座,化粪池74座,毛发收集池4座,收集池2座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总投资约2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700万元。
3.质量标准
3.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及发包人要求。
3.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合同服务期
4.1设计、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5其他: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1条规定。
6.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6.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8月22日10时00分止)。
6.4投标单位应熟悉掌握本单位建造师投标及中标情况,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2日10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外)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线下递交方式,递交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收件人:潘先生,联系电话:15990303311。
7.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除设计成果文件)。开标网址: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
7.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将拒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递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的,招标人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海宁)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525国道北侧 地 址:海宁市广隆财富中心1506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人:潘先生
电 话:0573 电 话:15990303311
传 真: / 传 真: /
质疑接受单位:
招标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电话:0573-8796329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5990303311
投诉受理部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3-87289203
2023年 07 月 20 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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