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高压清洗车竞价转让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7月17日 |
受委托,本单位将对一辆高压清洗车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Z-CQJY(2023)-071/YZ-CQFW(2023)-035
二、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高压清洗车
数量:1辆
车型:三力牌CGJ5166GQX
注册登记日期:2014年10月30日
(详见标的物评估报告)
三、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宁波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2年11月01日
评估报告文号:正评报字[2022]第104号
四、申购方资格要求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两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申购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2023年7月31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需在资格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查询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前对成交人进行查询,如成交人不符合要求的,则交易终止,申购方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前审的方式。申购方在国资平台报名登记完成后公告截止时间前,携带资格审查资料至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41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申购方不得参与网络竞价活动。
资格审查资料:
(1)若为企业或其他组织:资格审查申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
(2)若为自然人:申购方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
六、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结清形式。对本次拍卖,委托方对拍卖成交款开具《收款收据》。
(2)本次公开竞价的车辆为二手车辆,已使用多年,存在磨损或损耗等情况。竞价前,我公司已要求买受方现场查看车辆;本次竞价的车辆是按展示时的现状竞价,对车辆存在的零部件缺失及功能、车况等问题,出让方和产权服务公司均不承担责任。拍卖成交后,车辆车牌号码将被车辆管理部门收回,不在本次拍卖范围。
(3)本次竞价的车辆,买受方应在拍卖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款后,并联系产权服务公司领取车辆资料及移交车辆;并在竞价成交后7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竞买人自行咨询迁入地公安交管部门有关车辆过户、转籍等政策规定;拍卖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提供与核实,竞买人自行承担过户、转籍风险。买受人必须于拍卖成交次日起7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及车辆交割手续。车辆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限自行前往过户点进行车辆过户,买受人在驾驶途中的任何过路费、油费、拖车费、违法、违章及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4)本次竞价的车辆可能涉及补办证照和保险、处理违章、逾期未年审、延期交付等情况,以及标的过户将发生一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年检费、手续费、违约金、扣分、罚款等),甚至可能出现标的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均由买受方在竞买成交后办理标的过户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
(5)本次拍卖的车辆不包含交强险、商业险等各险种及车船税的购买情况,需买受人成交后自行负责购买保险及车船税。若标的保险和车船税未到有效期,变更手续需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6)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自行前往车辆所在地及落户地车管部门了解该车的转户及落户手续,自行了解专项作业车转户及落户的相关政策,如因政策原因(含车辆尾气排放不达国四标准、当地车管所不能转户、落户地车管所不能入户的)不能过户至买受方名下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7)拍卖车辆中存在因停放时间较长导致电瓶失效的,成交后由买受人负责更换或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无法正常启动的车辆,竞买人需自行勘察标的并慎重竞价,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若无法修复的,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退(换)标的。
(8)竞买人应事先了解黄牌照车辆的交易规则,出让方和产权服务公司将不承担因买受人原因导致车辆不能过户的责任。
(9)标的交付,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展示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时的依据,买受方不得以交付时现场现状与展示照片不符等原因放弃成交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买卖合同》。标的的外观、内在质量及实际使用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让方及产权服务公司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申购方应自行考量,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申购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报名成功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10)拍卖展示的车辆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务必亲自到现场查验拍卖车辆的状况,包括标的之瑕疵,并自行核查、了解车辆证件、车辆审验(年审、绿标、排放标准)、保险等情况,并自行查验车辆外观、行驶里程、配置、排量、质量及车辆维修、保养、事故、毁损、有无改装、改动以及配件(如:备胎、千斤顶、遥控器、点烟器等)是否齐全等情况后自行判断是否参加竞买,如拍卖车辆存在发动机、变速箱、电瓶、车窗、门锁、钥匙、排挡杆、座位等车辆所属物件及上述配件的损坏和缺失,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维修、补齐并承担费用。竞买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车辆情况负责,并承担车辆任何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慎重选择竞买车辆和出价。
(11)公开竞价结束后,买受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和交易合同。买受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的,产权服务公司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产权服务公司扣除交易双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归产权单位所有。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让方和产权服务公司的经济损失,出让方和产权服务公司有权进一步追究买受方的责任,且不得参与本标的的后续竞价活动。
(12)买受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及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13)若买受人违约给委托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害的,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4)其他约定详见附件拟签署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让方所有。
七、若竞买人竞买成功(即成为买受人),应履行的义务
买受人须在2023年8月4日16:00前付清全额的拍卖成交款及交易服务费到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9402001040042154,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
买受人须于2023年8月4日16:00前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带鲜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八、公告期限
本次交易公告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3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九、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申购方应在公告期限内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进入国资平台(http://115.238.178.84/YZPRESystem/)进行报名登记,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可参与公开竞价。
公开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8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产权交易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申购方的,按照公告约定的交易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申购方的,按公告交易底价与申购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原设定的其他交易条件不得进行调整。
十、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3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39402001040042154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
申购方应在交纳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指定账户交纳足额的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退还遵循如下原则:
1、申购方未被确定为预竞得人,在公开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
2、申购方在交纳保证金后退出产权交易程序,在公开竞价或竞价失败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3、在作出中止(中止期限超过14天的)或终止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涉及产权交易中止或终止事项的申购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3)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产权服务公司扣除交易双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归产权单位所有:
1、申购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相关方损失的;
2、申购方通过获取出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申购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4、申购方在公开竞价过程中违反约定公开竞价规则,扰乱公开竞价秩序的;
5、标的展示期间,不遵守规定的,扰乱展示活动,破坏标的的;
6、申购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7、申购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6日下午14:0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详见标的坐落位置(展示地点)。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产权服务公司进行登记。
十二、交易服务费
成交人须按成交价的2%向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超过15万元的,按15万元计。
十三、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574-89011195
宁波市鄞州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高经理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定可来本产权服务公司咨询或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查阅。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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