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长乐镇曹溪村上珠溪井岗水库出租(第二次) 竞租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嵊州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7月13日 |
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对曹溪村-上珠溪井岗水库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嵊州市长乐镇曹溪村上珠溪井岗水库出租(第二次),已由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长乐镇曹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长乐镇曹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3年7月21日10时00分在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长乐镇曹溪村上珠溪井岗水库出租(第二次):年限10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位于嵊州市长乐镇曹溪村-上珠溪井岗水库,合计面积约14亩。出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的标的物面积约14亩,竞租年限10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8000元/年。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竞租人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步幅以“100元”为竞价单位,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以及低于100元步幅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报价低于起始价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以上标的物面积以招标数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不足两人的,该标的物做流标处理。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成交款10年分两期交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与嵊州市长乐镇曹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并一次性向嵊州市长乐镇曹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补交头五年承包款,先付后用。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退还(无息);如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和缴纳承包款,则视为已放弃中标资格,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则不予退还。未中包的竞包人在一个月内退还竞包保证金。
(4)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承租人缴清承包款之日起七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会议室
2.报名时需同时携带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或竞包保证金收据;
4.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大写:壹万元整)。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帐户 (竞租保证金须于报名前缴纳)。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长乐镇曹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长乐镇曹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嵊州农村商业银行长乐支行,账号:201000227254252。
5.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收据、报价书参加竞租会议;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收据、无报价书,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6.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联 系 人:商岳剑 联系电话:13906855136
招标代理:王江锋 联系电话:13957552780
8.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方: 嵊州市长乐镇曹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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