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西湖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7月6日 |
发布时间:2023-07-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衢江告字[2023]14号
经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廿里镇A2022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面积 | |||||||
廿里镇A202201地块 | 衢江区廿里镇工业功能区内,清达路以东,盈头路以北,圣效大道以南 | 66781 | 工业用地 | ≥1.7且≤2.0 | ≤60% | ≤20% | 计容总建筑面积≥113528且≤133562平方米 | 50 | 2004 | 602 |
二、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
编号 | 产业类型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准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廿里镇A202201地块 | 标准厂房 | ≥200 | ≥27 | / | / |
注:拍卖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项目其他指标须符合《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及《衢州市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标(2020)》的要求。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及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非衢江区的企业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的申请人,应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六、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入“国有土地使用用权交易系统”,点击“公告信息”,进入衢州市衢江区子系统,选择拟竞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七、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缴纳和拍卖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12:30至2023年7月26日17: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17:00
地块拍卖时间: 2023年7月28日10:00.
增价幅度:增价幅度为20万元的整数或倍数。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土地受让人应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日历天内与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签订《廿里镇A202201地块开发建设协议书》。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廿里镇A202201地块开发建设协议书》要求:
1、产权分割:小微园产权分割要满足整体规划建设、一次分割,且按幢、层以及纵向单元进行分割登记的原则。其中生产性用房分割最小单元不小于500平方米;非生产性配套用房按户(间)为最小单元进行分割。分割单元必须符合规划、消防、环保、安全、不动产登记等规范要求,分割并完成产权证首登办理后不得再次分割。
2、租售价格:限定生产性用房销售均价不超过3000元/平方米。租赁均价不超过周边市场价。
3、限租售对象:实行先租后售。
(1)小微园生产和配套用房的出租、转让对象要求为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且企业须带项目入园,项目须经衢江区工业项目决策咨询通过。
(2)小微园非生产性配套用房不能单独出售、转让,购买人必须在购得本小微园生产性用房后才能申购非生产性配套用房,且面积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所购买的生产性用房面积的20%。
(3)对计划购买厂房的入园企业,应采取“先租后售”的模式,入园企业投入产出达到协议要求以及亩均税收标准后,方可办理小微园房产转让过户等相关手续。
4、自持比例:自持不低于本小微园总建筑面积的5%或5000平方米的办公、管理等非生产性配套用房,自持房产应相对集中,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相同。
5、产业准入: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非化工)、数字经济。
(1)入园企业须符合小微园主导产业或关联产业方向,经甲方同意入园后报衢江区工业项目决策咨询,并经项目决策咨询通过。
(2)列入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衢州市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制度的通知》(衢政发〔2021〕7号)文件中严禁在衢江区布局的项目、原则上不引进的项目、不予以支持发展的项目均不能入园。
(3)入园企业的投资强度参照《衢州市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标》执行,给予入园企业2年过渡期。入园企业须自约定投产之日起第一年亩均税收达到7万元/亩,或第二年亩均税收达到18万元/亩,或第三年亩均税收达到27万元/亩及以上;其中用地亩均面积按不动产产权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667)计取;亩均税收按年实缴税金/用地面积(亩)计取。入园企业须与甲方、乙方签订三方协议,对相关经济指标要求进行具体约定。
(4)入园企业租赁、购得园区厂房、配套用房后原则上自用,未经衢江区工业项目决策咨询审核同意不得转让或转租。若因企业发展壮大需要外迁、经营不善等需转让产权的,原则上由乙方回购,乙方放弃回购的,受让方项目必须符合小微园入园要求。
6.受让人自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20个月内完成整体项目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达到交付入园企业的条件(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起算)。
(三)其他开发建设要求具体详见《廿里镇A202201地块开发建设协议书》。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地块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土地契税、修建性详规设计费、项目立项费等费用。
(五)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交付土地。
(六)拍卖出让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七)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四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衢州市衢江区求真路99号)。
咨询电话: 丁女士(利用) 0570-3660019
余先生(廿里) 0570-2297605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2023年7月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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